神木申通快遞賠償我價值400元的戒指
2012-04-02 13:16 陜西省 劉女士
我于2012年3月27日在神木申通快遞公司快遞價值400元的戒指到武漢,當(dāng)時快遞公司工作人員給了我快遞單子我填好后給她,我沒有選擇保價(我當(dāng)時也不知道保價是用來干嘛的所以沒填),她讓我支付18元的快遞費用,我讓她給我封裝起來,她說沒事的她現(xiàn)在忙,完了給我處理。我也出于對他們的信任就走了,過了幾天收件人給我打電話說我寄得東西只有戒指盒和我留的紙條戒指沒有了,外包裝是完好無損的,收件人當(dāng)面就拒簽了。我給神木申通打電話,他們之前說會給我處理,我催了好幾次每次都是這樣,今天我去他們快遞公司找他們,工作人員說武漢那邊給他們留的信息超過了三個小時是那邊的責(zé)任,而且武漢給他們上傳的圖片有破損,所以他們沒有責(zé)任,因為我沒保價,賠償也是武漢那邊的快遞公司給我最高五倍郵費的賠償。我看了上傳的圖片但圖片上上沒有快遞單只是個有破損的包裹袋,這很難證明就是我的包裹,我的收件人說外包裝是完好無損的。對他們給的答復(fù)我很難接受,我價值400元的給我賠償最多90塊錢,她們當(dāng)時沒當(dāng)面封裝我的東西我走了后處理的我很懷疑是他們的工作人員拿走了,而且他們給我的看的上傳截圖也不能證明是我的包裹,神木申通還一直推卸自己的責(zé)任有些工作人員還出語不好,他們的失責(zé)造成我的損失還這般態(tài)度,很惡劣。所以我要投訴他們直到他們給我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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