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不給推液化氣瓶
投訴日期:2012-07-29 投訴地區:內蒙古 投訴人:蘇先生
本人于2012年2月份、3月份兩次在大慶液化氣站租液化氣瓶各一個,押金150元、200元,因本人將店盤出現將瓶退回給大慶液化氣站,但對方以原來的大慶液化氣站被現在的工行液化氣站收購,不予退款,還說現在找他們退瓶的多了,找原來給你灌氣的退瓶,如果這樣過兩個月他們的員工換了我們這些租瓶用的又變成受害者了,既然你收購了他們的業務就應該負責,如果這樣誰還敢租瓶用,消費者有什么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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