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司專做網上商城,賣服裝于2013/06/05委托申通快遞寄一件衣服至廣州
快遞單號:668188497686 ,6-6日收件人本人在上班,業務員電話聯系時客人表示家里只有一個剛做無化療的病人希望業務員送貨上四樓,業務員態度惡劣,直接
回復客人:“沒有人下來取就直接退回,不會送上樓”
2、之后客人聯系我們要求我們處理,于是我司售后人員聯系了申通總部電話要求送貨上樓,申通接線人員表示他們是會提供點對點的服務他們會再安排送貨
3、7號業務員態度非常不好的送貨上樓了,且要求客人提供身份證信息簽收,且直接放狠話:“你們簽收以后我不就管了”,收件人家里人并不清楚業務員所說
的話的含義。也沒有多想就簽收了。但簽收走后發現供袋子被惡意剪壞一個角,且用圓珠筆將快遞袋和我們的包裝袋弄了很多小孔導致褲子上全是圓珠筆芯。根
本無法清洗。
4、事后客人馬上聯系業務員,業務員講簽收了他肯定是不管了
5、于是我們和客人接著投訴到申通總部要求對此事進行處理。申通總部回復既然簽收了就沒有辦法處理,且不承諾讓業務員道謙,對于業務員未要求客人提供
身份證簽收及業務員跟客人打電話時的詳情做進一步的說明(業務員給客人打電話時說你們簽了我就不管了,客人有直接回復說我沒有看到東西我不能說別人簽
了就代表物品是沒有損壞的)
6、對于申通的處理態度和結果我們非常不滿,希望315能夠對此事進行處理
7、要求賠償褲子本身的價值:118元,郵費10元,客人共支付128元。并要求業務員及申通廣州總部領導對客人及家里人進行道謙。對于此事已經導致家里本身
代簽的病人情緒非常不好,客人也擔心業務員再次上門報復,既然業務員敢這樣做那么不敢保證他不做第二次這樣的事情。
部分和客人的錄音和申通的回復我們已經錄音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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