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工商銀行選錯收款人導致6700元損失 | |
投訴目標: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公安局 | 投 訴 人:吳先生 |
投訴時間:2013-06-11 | 投訴地區:北京市 |
處理結果:http://www.hairdiseases.net/plus/ts_view.php?aid=80287 |
2013年5月11日晚上11:39由于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給別人匯款,結果由于誤操作選錯了匯款人(實際為李海燕,結果選成了李燕平,由于李燕平可能是幾年前有過交易或其它原因匯過款所以存在于我的收款人列表)導致6700元匯入給李燕平。現在無李燕平聯系方式,所以拔打95588,告知我無權查查詢對方信息,只能報警。我報警后警方(石景山魯谷派出所)說6700元太少,不夠立案。而且不是型事或民事之類的事情所以管不了。請問這樣的事就只能自認倒霉嗎?真要是丟失了就算了,可明明有對方姓名及銀行卡可,警方或銀方完全根據這個找到對方聯系方式,我可以私下跟對方協商歸還,如不歸還可以起訴對方不當得利�?涩F在無聯系方式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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