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多月之前,學校給孩子每人發了一張單子,告訴家長,回去簽字,新世紀給免費拍照片做衣服,全是免費的,于是,沒看是什么就簽字了。
前幾天,讓我去選照片印在T恤上,我去了,一看,我家孩子照的挺好看的,就問,能不能把照片底片給我,員工說,不行,但是可以洗出來,一張10塊錢,總共290元,或者印個相冊300來塊錢,
一開始說的免費,可現在不給我底片,還要我花錢洗照片,我自己孩子的照片不讓我拿走,說是什么以前學校讓我們家長簽的那個單子嗎,最后一行寫著,不給底片,說剩下的照片都給刪除,還說什么上面有規定,我想不僅僅是我,應該有好多消費者的底片都被攔下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攝影業經營者按約定提供服務后,應當將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數碼相機的數據資料)交付消費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費,如果經營者不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將照片銷毀,則侵犯了消費者
我不要求賠償什么,我只要孩子的照片,還有一個說法
一開始說是免費的,不侵犯孩子肖像權,可后來,拿我孩子的照片來盈利,不僅僅欺騙消費者,還侵犯孩子肖像權,希望盡快給我答復,慢了的話,估計照片被他們給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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