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網購物品賣家錯裝,通過宅急送退回換貨。11月24日,宅急送工作人員上門收貨。內件有十字繡3件及贈品2件清單1份,對方未攜帶包裝袋,稱可由他帶回自行封裝。估重1.5kg以上,收快遞費20元。11月27日寄達對方,收件時僅剩十字繡1件,重量不足1kg。隨后賣家以為我只退回一件,將一件換貨后退給我。再次交涉后才發現中間環節出錯,隨即投訴至宅急送客服。12月8日9:00,客服第一次回復。簡單了解后,稱要查一下。5分鐘后稱收件人不接電話(客服撂電話后,我與收件方聯系過,要求對方找了解情況的工作人員等著接電話。也就是說不存在沒人接電話的情況),客服聯系了對方本公司送件的投遞員。投遞員回憶當天收件方未當場驗貨的情況下以簽收。以此為依據,不負任何責任。
我本人自2000年起,在烏魯木齊郵政投遞局工作10年,隨后調往烏魯木齊速遞局工作2年,年初回天津,在申通又工作半年以上。雖然現在不干快遞,絕非什么都不懂。幾件十字繡百十塊錢算不了什么,投遞員辛苦一天,一個投訴一星期白干,我明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該動的別動。我要求的不是一點賠償,僅僅是一句道歉。宅急送,丟了貨,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那對不起,我現在要追究到底。拜托您幫助我協查此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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