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號在韻達快遞寄出包裹【快遞單號1900538762370】寄出稱重掃描為3.8公斤。
收貨方當著快遞員當場驗貨,發(fā)現(xiàn)貨物不對。收貨方當時給我電話,我要求派件方快遞員稱重,被拒絕。
此時里面的貨物被調換。收貨方拒收退回。退回后,我當著快遞員錄像稱重2.4公斤。之后拆開包裹,里面貨物被調換。
當時寄出包裹時并未給快遞員看里面的東西,實為二手筆記本電腦NEC型號VX-B一臺。
之后被調換為 IBM筆記本X-31。前者價值1653元后者價值不到200元。
可是無論里面東西是不是筆記本。我當時寄出是3.8公斤,退回稱重卻減少至2.4公斤。
此包裹還在貴陽市小河區(qū)韻達公司里。我還沒有簽收。歷經(jīng)差不多一個月。韻達給我的回復是無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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