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順豐快遞快件丟失長達50天 信息查詢為已妥投 | |
投訴目標:順豐速運 | 投 訴 人:李女士 |
投訴時間:2013-12-24 | 投訴地區:湖南省 |
處理結果:http://www.hairdiseases.net/plus/ts_view.php?aid=115506 |
1、順豐速運公司投訴售后電話客服只敷衍,不作為! 本人于12月18日下午開始給順豐客服4008111111打電話查詢單號為730114174732號快遞單的派送情況,平均每隔2小時一次電話,等待的都是2小時再回復的通知,除12月19日傍晚6點在再次打通4008111111電話后,才有長沙邊客服的來電,明確是12月20日12點之前給回復,至今未果!
2、順豐速運公司派送快件未成功卻顯示派送成功并有短信通知,愚弄消費者。 單號查詢顯示730114174732實為派送成功,實際上該快件并未在收寄人手上。
3、順豐速運公司快件派送轉派無記錄不跟蹤!(寄件方已付款) 這次快件由于順豐速運公司不派送到收寄方的具體位置,(快件已到達收寄方所在市區)由順豐速運公司進行轉派申通快遞進行操作,順豐速運公司未進行跟蹤核實,最終導致該快件寄出50余天尚未到達收件人手中。 要求順豐速運公司進行該事件的處理,嚴肅并提高客服人員處理事情反饋速度!必須進行賠償! 最后,最為受害者我想說明,這個快件的跟蹤從順豐到轉派到申通,期間本人電話聯系最終到申通的東營派件點查無此件,順豐速運公司未反饋任何一個結果,都要受害者本人自己去查,責任推卸的干干凈凈,這難道就是順豐速運一直遵循的誠信基本準則? 不作假,不欺瞞 ,不損害客戶利益?快遞費57元,于2013年10月28日填單派送,于2013年12月22號經過發貨方和收貨方重重自查追尋才在付了申通的自提費后收到物品。從東營港到東營市申通分點自提車費來回300元,申通自提貨物20元,長途話費及期間花費的勞力另計! 順豐快遞方未給予任何道歉,一直推脫只要是轉遞出去均為妥投,是否到收貨方與他們無關! 希望能通過貴平臺得到合理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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