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13時,我在蘇寧易購網上商城購買了科顏氏牛油果保濕眼霜14g,預計到達時間為3月15日(真是打3.15的臉啊)。直到2014年3月25日依然沒有發貨,期間電話客服3次,網上投訴咨詢4次。第一次電話(3月16日)結果,說是訂單有錯誤,馬上為您安排發貨,第二天就能到貨。結果,沒有到貨。第二次打電話,告知收貨電話沒有接通,未能成功送貨。網上投訴之后,承諾3月24日送貨,結果依然是沒有送貨。3月25日,在聲明再不送貨就投訴3.15之后,承諾一定會送貨。3月25日下午,客服打來電話聯系,告知無貨。。。
我對蘇寧易購這種愚弄消費者的行為極大的憤慨,現要求申請退款,道歉,賠償經濟損失貨物價值的30%,延長我購物時使用的紅包時限。
蘇寧客服打來電話調節,只能賠償10%。的確,蘇寧方面聲明過因為延期送貨最高賠償10%,但是,蘇寧方面這樣的行為已經不是單純的延遲送貨,而是合同違約行為和欺騙消費者行為。我國法律規定,當違約金過低時,低于30%,我方有權利調高違約金。
試想,你在一家B2C平臺購物,承諾的預計送貨時間為次日,結果十余日遲遲未能送達;試想你在多次聯系客服,多次被客服愚弄,最后被告知無貨的心情;試想在與蘇寧客服溝通的過程中,蘇寧客服囂張的表示,你去3.15投訴之后再來談之后的心情。
我在這里強烈要求蘇寧易購道歉,退款,賠償,延長我在購物時使用紅包的使用期限。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