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652190357071557
1.商家欺騙消費者。本人于2014-05-14 10:28:38在天貓麥仙翁旗艦店拍下 M10正品LED強光手電筒1支,價值:118元。于2014-05-14 10:31:01付款到支付寶,訂單號為:652190357071557。淘寶記錄顯示:賣家于2014-05-14 16:15:21發貨,運單號為:申通快遞768631219410。本人根據賣家的運單號于2014-05-14日晚上與2014-05-15日早上查詢該快遞,快遞顯示無此運單號。到2014-05-16早上才查詢到該快遞的運單情況,運單顯示:2014-05-15 18:15:36 浙江慈溪公司 的收件員 天元鎮63451444已收件。根據此條信息,可判定該商家并未在淘寶記錄中顯示的2014-05-14 16:15:21發貨。此為欺騙消費者!綜上所訴依據請查看資料文件
2.商家無任何售后服務。天貓麥仙翁旗艦店發出的申通快遞768631219410于2014-05-17上午10點左右到達我公司門衛處,門衛簽字收下快遞后立即送達我手中,快遞的包裝完好。我打開快遞,發現手電筒的專用塑料包裝盒內并無我所購買的M10手電筒,而是兩個銅質的水龍頭與另外兩個銅質不知名物體。我于2014-05-17 10:30:02聯系賣家詢問,具體聊天記錄請查看資料文件。賣家店長于2014-05-17 10:47電話我,說我未在快遞員面前當面打開快遞驗貨,跟他們無關,并讓我去找快遞公司。我于2014-05-17 11:00去了快遞公司,把情況告知快遞公司,快遞公司說你需要與賣家協商。2014-05-17 11:24我電話申通快遞三河口主管協商。我下午15點左右到快遞公司去在快遞單上寫上:包裝完好,內件不符。把我收到的快遞(2件水龍頭與2件不知名物體)留在快遞公司內,等待快遞公司向上級申告!該商家無任何售后服務,出了問題推的一干二凈,讓客戶自己與快遞公司協商。
3.商家威脅恐嚇消費者。2014-05-17 17:11該店店主電話我,詢問我是否收到快遞。我說收到了,但是里面沒有我購買的手電筒,只有2件水龍頭與2件不知名物體。隨后在電話中,該店店主警告我小心一點。賣家只管我是否收到快遞,并不管我收到的快遞里面是什么東西。受到威脅后,我于2014-05-17 17:38分撥打寧波市公安局(0574110)報警,并與2014-05-17 18:10撥打寧波慈溪天元鎮派出所(0574-63452034)報警。
4.商家侮辱消費者人格。本人分別于2014-05-17 12:27:44創建了退款申請,于2014-05-17 18:18:24修改了退款申請,于2014-05-18 19:12:12修改了退款申請,均遭賣家拒絕。拒絕原因為:我收到快遞,并認為我是詐騙犯,人品與誠信有問題,還說不把我揪出來就不是人,具體內容請查看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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