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20:38分在京東商城購買一款卡西歐手表,購買時頁面顯示該款手表的存庫狀態為現貨,所以才下訂單購買,當時訂單也已經生活。第二天詢問京東客服為什么沒有送貨時,客服人員告訴我送貨時間為1~3天,讓我耐心等待。3天過后,貨品還是沒有送到,我又再次致電京東商城客服,告訴我下的訂單是屬于惡意訂單,不能給予發貨。我當時在電話里就要求,京東客服出具惡意訂單的性質的證明。12月18日上午11:00點再次致電京東客服,依舊告訴我我此商品不能發貨,再次質疑我是惡意訂單,當我要求拿出證據的要求后,客服人員不語,隨即掛斷電話。在這漫長的5天等待中,在12月17日22:51分登陸京東商城,我所購買商品的頁面中,看到我所購買的此款手表,顯示的存庫狀態依舊是現貨狀態。 京東商城給我的最后答復就是告訴我會盡快核實。對此最后的答復表示強烈的不滿,京東商城這種行為已經屬于單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個人要求京東商城給予該商品價格的雙倍賠償,并給予我本人電話致歉。 我又截圖為證,隨時可以提供給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