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是:484168979 。 3月5號下的訂單,3月8號收到的貨,5月10日突然發現手機主攝像頭部位的方形玻璃有裂紋。這可能是手機收貨時已經就有了(這手機基本一直放在家里,聯通卡用的,我主要用移動卡,所以一直沒有仔細檢查攝像頭的情況),也有可能是最近突然出現的。我認為不論是這兩種情況哪一種,都屬于質量問題,所以就于5月11日在京東提交了返修申請,沒想到客服一看到申請在沒有聯系我詢問詳情的情況下斷口就說裂紋是“非正常使用造成的”! 由于這個手機本來就沒怎么用,沒磕沒碰的,京東客服再連詳情都不詢問的情況下斷言裂紋是“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態度讓我不能接受,因此在京東投訴,要求客服不要毫無根據的就說問題是“非正常使用造成的”,而是給出正當的理由。 5月13日,京東客服來電,解釋說諾基亞規定除開機、黑屏、撥打電話以及發短信等功能性問題以外的問題,不負責三包(原話沒記住,忘記錄音),并以此為理由拒絕我的返修申請。但我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手機三包法》相關規定,銷售商及廠商應該為所有的產品質量問題負責,不應該排除任何產品自身質量問題并單方面規定所排除質量問題不在銷售商及廠商負責范圍之內。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這樣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因此5月13日,在京東客服未妥善解決問題而直接關閉我投訴的情況下,再一次想京東進行投訴,且京東把投訴升級給高級客服。高級客服當天短信通知我說1-3天內電話聯系我,然后一直沒有接到他們的電話。5月18日實在是忍不了他們這樣拖延的態度,就在投訴上要求他們解釋為什么“短信通知1-3天聯系我,然后5天了我還沒有接到電話”。于是客服(其電話是052788105550)終于在5月19日給我打來電話,雖然不再張口就斷言“問題是因非正常使用造成”,雖然也承認方形玻璃出現裂紋是質量問題,但仍然推脫說因為諾基亞規定我這種情況不在三包范圍之內,并以此為理由拒絕保修,但是客服提出會補償我京東積分。我不會接受這樣不按正常保修程序的條件,要求保修。但客服說不行,然后又關閉我投訴。 無奈,5月19日再次在京東提交投訴,結果又一次在問題沒解決的情況下被客服關閉。 整個過程大致如上所述,在京東上的詳細投訴過程及內容我截圖為3個圖片,作為附件附后。在這個過程中,深深感到作為消費者的無奈和無助。京東先是不問詳情直接斷言問題是“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拒絕返修;然后是雖然承認可能有質量問題你,但以諾基亞單方面規定的條款為借口拒絕返修。是在是沒有辦法了,只好來到這里做最后的投訴,希望自己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維護。 注:我截圖有三張,由于系統僅讓上傳一張圖片,我把三張圖片放到一個WORD文檔里結果上傳不了,因此此處只上傳了第三個投訴的截圖。另外兩份隨時可以提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