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3年10月17日下午14點53分,通過奪寶島競得htc xt(s720t) 16g 3g手機一部,單價1503元(訂單號798890597拍賣號3908168),當時競拍顯示產品狀態為未使用,提示為廠家換新的機器,機頭為新(有當時截圖為證),我在此狀況下拍下的。10月27日收到手機后除盒子較舊外,手機外觀為新,充電后可使用。手機一直使用正常,到今年5月8日,在使用wifi上網時出現死機,連續3次無法正常啟動后,徹底無法啟動。隨后本人通過京東走維修,京東答復走當地htc指定的售后維修。我就與石家莊的htc售后維修百邦電子公司取得聯系,被告知帶上京東正式發票和售后三包手冊即可。5月11日,本人專門到石家莊百邦電子公司進行檢測,經專業維修人員檢測,該手機曾拆修,非原廠標貼,主板少螺絲(有檢測報告為證),同時經查手機的IMEI:351585057897550為2012年8月生產,去年8月已經到保,也就是說我在京東商城購買該手機的10月17日已經過三包期2個多月。從5月12日開始,我與京東客服經過多次溝通,京東客服一直認定所售手機為新機頭,沒有維修過,而我經過htc手機在石家莊的正規維修點檢測,該手機確實拆修過,且主板缺螺絲,手機儲存容量并不是拍賣稱16g,而是32g,我有理由相信我縣收到的京東寄來的htc手機,并不是我10月17日拍下的狀態為未使用的手機,而是一部返修手機,京東這是徹頭徹尾的欺騙消費者。我現在希望通過315質量萬里行欄目為討回公道。讓京東商城對此做出解釋,并負責對我手機進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