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與長城寬帶簽訂寬帶合同。合同期2年。合同生效期從2014年5月1日生效。3月28日至4月30日為優惠期。 因本人4月底房租到期,決定另遷新址。當時簽訂寬帶合同時,工作人員說可以辦理移機。然而,當找到新的地址后,通知其移機時。卻說是沒有覆蓋,不能移機。因此,不得不被迫終止合同,辦理退費。退費時卻遲遲沒人辦理,10天后5月6日方有人上門服務(太原市竟沒有一個服務網點,當時簽合同時工作人員說是有營業廳)。可氣的是他們辦理退費的時間要從此時算起。 而從4月25日就通知不用網絡到5月6的時間要按兩月來計算,而合同生效前的時間也不再優惠。另外又加了初裝費(當時是沒有這個費用的)。這樣扣下來就只有820元加50元的設備費。共870元。問題是這870元也遲遲拿不到手。說是15個工作日內。可至今不曾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