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18日,本人通過淘寶平臺購買了Lily女裝格子大衣,共計2件,衣服貨號118320C2605,價格共計461.4元,2018年8月18日繳納了全款461.4元,對方未出具發票,平臺可查詢交易記錄。
2、2018年8月22日,收到貨后拆開,發現衣服與Lily專柜的衣服不一樣,扣子不一樣,袖子長度也不一樣,與專柜衣服吊牌對比,發現吊牌很明顯是假的。因此懷疑該衣服是假貨。
3、2018年8月22日,我聯系了該淘寶平臺賣家客服,將我的疑問列出與賣家對峙,賣家將我拉黑不回復。后聯系了淘寶平臺進行了維權處理,經過一系列舉證后,賣家并未舉證證明該衣服是正品,淘寶平臺客服告知處理結果是退貨退款,
我不能認可。
4、原因如下:
1、淘寶平臺的不作為助長了賣家的售假之風,反正到最后處理結果都是退貨退款,導致了該賣家態度十分囂張,收到質疑后將我拉黑不回復,因為很清楚,即使買家維權最終他們也不過是賠一筆郵費而已,不會有什么大的損失。
2、淘寶平臺并沒有做到消費者保障協議中的承諾,買家買到假貨除了退貨退款沒有別的選擇,對賣家不能形成有效的威懾。
3、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售假應該假一賠十。
5、我的投訴訴求是:1、沒收該造假商品。2、對商家進行處罰。3、要求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