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19日,本人通過淘寶平臺找到賣家,賣家是企業認證的。本人要購買藍貓,賣家讓本人到微信上交易,跟本人保證藍貓健康,已打疫苗和驅蟲,貓齡為2-3月,小貓送出前還會進行檢疫,確保健康才會送出。本人在2018年8月19日,藍貓售價1600元,付款完成后告知還有其他費用,前后一共繳納2000元,對方沒有出具發票,沒有合同。
2.2018年8月20日,收到賣家寄來的藍貓,這只藍貓體型瘦弱,貓齡一月余不足兩月,當時藍貓眼睛也有些腫脹,本人立即聯系賣家,詢問賣家這只藍貓是否健康,賣家再次與本人確認這只藍貓是健康的。因藍貓的病情一天天惡化,于2018年8月24日,本人帶這只藍貓到醫院檢查,醫院確診這只藍貓患有貓瘟。
3.2018年8月24日,本人聯系了賣家,向賣家提交了藍貓的體檢報告,要求換一只健康的藍貓,賣家承諾我會處理,處理時間為3-5天。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3日期間幾次聯系賣家處理結果如何,賣家并不予回復,藍貓因病情嚴重,無法救治,于2018年8月26日病死。截止到2018年9月3日,賣家并未對此作出正面回復,不曾作出任何賠償。
4.我的投訴訴求是:
1.希望賣家對此作出損失賠償
2.賣家蒙騙消費者,出售帶病的小貓,逃避責任,逃避監管,這種經營模式還能經營這么長時間,每天銷售數量不少,希望有關部門對此企業核查,不要讓更多的帶病的小動物流向市場,避免更多的消費者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