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號,通過途牛網預訂了機票加酒店的日本自由行的產品,訂單總額10371人民幣,并收到了確認單及訂單合同。 我們9.8日抵達日本,酒店沒有查到我們的預訂信息,途牛給的專屬客服也沒有客服跟進此事,全都拖到下班然后就聯系不上,我后來聯系了以前別的訂單的客服,當晚十二點才入住了酒店,經過三四個小時的無助和等待,并且要自行墊付酒店房費。第二天9.10號也沒有解決住宿問題,直到9.11號才能正常入住酒店。 途牛網這種完全是詐騙,提前一個月多月全額預訂的機票加酒店,居然沒有幫我落實,并且出了問題不積極跟進!讓我們在異國他鄉無助等待,本來是一個美好的休假,卻被欺騙! 后來回國后,索要我自己墊付的兩晚酒店的錢,還強制要求簽一個不追究的書面合同,才退還了我自己墊付的房費!沒有任何補償。 希望途牛能賠償合同額的30%,也就是3000人民幣作為違約懲罰,不然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闶菓土P性賠償!
回復內容:
商家:您好,很抱歉給您帶來不便,您反映的問題我們非常重視,正在核實和處理。;
消費者:商家仍然堅持沒有任何補償,我作為消費者覺得很不公平。;
消費者:商家說退回現在墊付的兩晚房費已經算是解決方案!沒有任何補償,實在是太欺負消費者了!;
客服:請回復投訴處理結果;
消費者:沒有任何補償,客服說隨便你去投訴。說我之前為了拿墊付的房錢,已經簽了不追究協議。 感覺非常不公平。麻煩再幫我爭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