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1月1日在京東平臺天幫勝服飾專營店購得褲子兩條,該店鋪銷售褲子描述為富貴鳥品牌。一直到11月17日該店鋪才將商品發出,這期間已購成發貨超時,按商城相應規定理應做出賠償。另外,實物上的吊牌與褲子上的標簽用料材質數據完全對應不上,肉眼可見的假貨,已經拍照做上傳處理。我將訂單在京東商城提交糾紛單說明情況,糾紛專員執意說是正品商品,非把假貨說成商家發錯貨,并且還說因為我用券了,所以發非主營商品給我,有電話錄音為證。這是明擺著在支持店鋪賣假貨給消費者呀,太不要臉了。希望315平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弘揚社會正能量,將制假販假扼殺在搖籃中。將黑惡勢力驅逐出國境以外。 圖一:褲子吊牌數據 圖二:褲子吊牌數據和褲子標簽數據對比圖。 圖三:褲子吊牌數據 圖四:褲子吊牌數據和褲子標簽數據對比圖。
回復內容:
商家:尊敬的客戶您好,經核實此單與投訴編碼TS20181222101121057886內容一致,感謝您對京東的支持,謝謝。;
消費者:沒人支持你們指鹿為馬的臭不要臉行徑。;
消費者:辦個品牌銷售資質,弄一堆地攤貨掛上品牌吊牌就當正品賣,做假做的都不敬業,所有數據都對應不上,你怎么不懶死得了,不想學習,不想努力,又不能堅持;不能專一,沒執行力,又不懂感恩,卻總是想賺錢,那你買個碗吧。掛羊頭賣狗肉簡直就是在侮辱國人智商。;
消費者:弄個二貨專員睜眼說瞎話,非把假貨說成發錯貨,假冒產品說成官方正品,都不如幼兒園沒畢業的小朋友還知道誠實是美德,你媽怎么教育你的?;
消費者:訂單編號:81230975505;
客服:經核實此單與投訴編碼TS20181222101121057886投訴內容不一致;
消費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消費者:臭不要臉的京東把訂單操作成完成,不能走售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