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7月與凱米寶貝早教機構簽定了金額7500元, 48+8(贈送課時)課時的課程銷售協議. 上課中心地址是:建外SOHO西區18號樓2層. 協議到期日期是2012年8月31日. 在2012年5月左右, 接到凱米寶貝早教機構的電話通知, 建外SOHO西區18號樓2層需要裝修2個月, 停止上課, 具體安排等待進一步通知. 幾個星期過去了, 我都沒有收到任何新的開課通知, 我多次打電話聯系我的客戶代表未果, 得知她已經離職. 我找到了另一位員工詢問, 答復是凱米寶貝早教機構正在聯系新的上課地點. 在2012年7月左右, 凱米寶貝早教機構通知我在建外附近的一家幼兒園可以上課, 而且只能在周末上課. 2012年7月到2013年初,我帶孩子在新提供的地址上了8次課. 其間, 凱米寶貝早教機構沒有提及我的協議到期. 在2013年2月, 凱米寶貝早教機構又通知幼兒園也不能再去上課了, 建外SOHO西區18號樓2層也因為租金問題不能再成為上課地點, 如果要上課就只能去其他地址的分校. 這與當初簽定的合同內容相違背. 另外,其他分校離我家較遠, 不能去上課. 在2013年3月, 我與凱米寶貝早教機構溝通多次要求退課. 我現在還有21+8(贈送課時)沒有用. 可凱米寶貝早教機構的答復是承認凱米寶貝早教機構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上課地點, 但以我的協議到期日期是2012年8月31日為由,只同意退課12課時. 但在2012年8月31日前, 建外SOHO西區18號樓2層已經不能上課, 對我按時完成課時造成了影響. 2013年3月底, 凱米寶貝早教機構的聯系人( 英文名: 米雅)通知我凱米寶貝早教機構同意退款12課時, 要求我提供合同, 發送到她的郵箱, 并承諾收到后的一周內退12課時的款項給我. 可我等待了兩個星期也沒有退款. 2013年4月13日 我再次與凱米寶貝早教機構電話聯系, 答復是凱米寶貝早教機構的聯系人( 英文名: 米雅)離職, 目前沒有人來接替工作, 并承諾會馬上與我聯系確認退款, 可至今沒有與我聯系. 我對凱米寶貝早教機構不負責任的態度和欺詐消費者的行為不滿, 要求退還我所剩的全部課時, 折合人民幣3281.25元(7500元/48課時*21課時) , 并彌補我個人損失1250元. ( 簽約時承諾贈送的8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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