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敏,年齡18歲,現是讀于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大二學生。本人在2011年12月在中青教育有關工作人員的推薦下報名此培訓機構價格為3980的課程。課程的服務期為一年,因為本人時間方面的特殊原因,之前已跟老師申請延遲一年的期限。所以,在去年2012年的9月份老師將我納入教育系統,并進行了分班。但,因為我時間方面還是有問題,無法抽出周末的時間上課,加上很多學員上課回來后感覺不好,沒有什么效果。所以,我一直以來沒有參與過一節課的培訓。今年2012年1月份,因為家里發生重大變故,媽媽被診斷出患有尿毒癥,需要昂貴的醫療費用,爸爸在家沒有太好的工作,所以,我周末必須出去自己掙生活費,沒有時間再參與這個課程,也覺得沒有需要。而且家里也負擔不起這么昂貴的學費了。打電話與其工作人員協商,工作人員以公司制度為借口拒絕退款。但我曾經從他們公司總經理口中得知有些學員退過款,堅持要求退款,但他們仍然不給予退款。我并沒有參與這個課程的培訓,沒有享受過產品服務。所以,應該有權利提出退款申請,只是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此合同為格式合同,只需扣掉一部分違約金。不應該一點都不退。希望消協幫忙協商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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