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去山東自駕游經過沂南縣,晚上8點多投宿沂南縣金華大酒店休息,準備第二天一早去連去港,酒店告知還有三個房間,其它沒有空房間了,一行人正好要了三間房,結果領隊兼司機的房間洗澡時,浴室設施出了問題,工作人員修后徹底不能用了,本想算了,到朋友的另一間房去洗澡,結果不出10分鐘,房間停電了。與酒店人員溝通后,給其換房間,并將房間費從138元給優惠至100元。在夜里近1點時,新更換的房間又停電了,維修人員表示此房間前位住客也是因為斷電剛搬出,還沒來的及修。我一家三口,抱著孩子,帶著行李象逃荒似的又換了第三個房間,這時已凌晨1點多,整個更換房間的過程無一位服務人員幫忙。第二天,找到大堂經理,其表示他們的房間都是沒問題的,他們沒有錯,都是偶然。即然沒問題,會出現接二連三的同樣故障,解釋太過牽強。經理最后處理給我們優惠20元,故障的房間收取118元房間費,最后又在結帳單上打了付款376元,開發票414元。此處理結果我們不能接受。理由1.酒店把設施有問題的房間賣給游客,有空房間確保留到最后。2.酒店人員遇到問題逃避責任,不承認有錯。3.給其承諾的優惠不但沒優惠,還變本加厲的收費,同時,因酒店設施問題夫妻吵架,沒休息好.并延誤導致第二天行程泡湯,造成的精神損害及誤時費要求賠償。希望能通過這個平臺對此酒店進行調查,以免再后繼禍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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