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部門整治商品過度包裝等問題典型案例
2023-02-05 市場監管總局 點擊:次
為營造良好的節日消費環境,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引導弘揚簡約綠色的消費風尚,防范商品過度包裝問題反彈回潮,震懾打擊蟹卡蟹券經營中存在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節前,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一批2022年市場監管部門整治商品過度包裝、蟹卡蟹券等問題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鴻偉隆鑫商貿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鴻偉隆鑫商貿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2022年9月28日,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配合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對北京市蟹卡蟹券經營秩序開展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在對北京鴻偉隆鑫商貿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經營區域擺放的20本“金秋蟹禮”的宣傳畫冊中有“因為信賴·所以選擇 3000+跨界合作”等介紹,該店無法提供與相關合作方的合作協議。經查,該店是“蟹祺匯”品牌大閘蟹的北京特約經銷商,從事該品牌陽澄湖大閘蟹的銷售和配送服務。為凸顯品牌效應,吸引消費者關注,擴大銷售市場,在經營場所展示自行設計的“金秋蟹禮”宣傳畫冊,在沒有實際根據的前提下,杜撰了“因為信賴·所以選擇 3000+跨界合作”及部分合作客戶信息等宣傳內容。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二、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糾正江津區久泰食品經營部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行為
2022年9月6日,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糾正江津區久泰食品經營部銷售月餅與其他產品混裝、月餅搭售其他商品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行為。
經查,江津區久泰食品經營部2022年9月6日銷售奶黃流心盒裝月餅,凈含量400克/盒,銷售價格為每盒98元,標稱生產商為肇慶市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2年8月29日。當事人將以上部分盒裝月餅與水果禮盒搭配銷售,違反《公告》“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的要求。同時,當事人還將以上部分盒裝月餅與水果混裝,制作成新的月餅禮盒進行銷售,禮盒內含有月餅和多種水果制品,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的規定要求,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2022年9月6日,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告》,對當事人將月餅搭售其他產品行為進行行政指導,責令其改正違反《公告》的銷售行為。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月餅與其他產品混裝的行為。經復查,當事人已于9月6日全部下架相關禮盒,并將盒裝月餅與水果禮盒搭配銷售的宣傳刪除。
三、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糾正紹興市柯橋區柯橋清韻食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市場監管局糾正紹興市柯橋區柯橋清韻食品店銷售月餅與其他產品混裝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經查,紹興市柯橋區柯橋清韻食品店2022年8月31日銷售規格名稱為“相逢時節”的月餅禮盒,禮盒上層為6枚月餅,下層為2罐茶葉,生產日期為2022年8月30日,標示銷售價格為398元/盒。當事人購買月餅、茶葉及包裝盒,自行制作包裝成禮盒并對外銷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的規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8月31日,紹興市柯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經9月2日復查,以上月餅禮盒套餐已下架。
四、浙江省溫州市市場監管局糾正樂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樂清市市場監管局糾正樂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月餅包裝成本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經查,樂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8日生產銷售24套月餅禮盒,采購禮盒包裝成本為25元/個,根據裝入的月餅不同,最終銷售價格從80元到150元不等。銷售價格80~100元的月餅,包裝成本占銷售價25%~31.25%之間,銷售價格100-150元的月餅,包裝成本占銷售價16.67%~25%之間,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所有包裝成本不超過銷售價格的15%”的規定要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8月31日,樂清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當事人當場將上述月餅作下架處理。經9月5日復查,上述月餅禮盒已下架。
五、山東省泰安市市場監管局糾正泰安東尊華美達大酒店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2022年8月26日,山東省泰安市市場監管局糾正泰安東尊華美達大酒店銷售月餅包裝空隙率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經查,泰安東尊華美達大酒店2022年8月26日銷售規格名稱為“合家歡月”的禮盒月餅,凈含量600克/盒,銷售價格268元/盒 ,生產日期為2022年8月10日。經現場抽樣檢測,并經當事人確認,該規格月餅包裝空隙率為5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月餅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2022年8月26日,泰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經復查,當事人已改正經營過度包裝商品的行為。
六、山東省濟南市市場監管局糾正金燕莊餐飲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濟南萬象城分店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2022年8月23日,山東省濟南市市場監管局糾正金燕莊餐飲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濟南萬象城分店銷售月餅包裝空隙率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經查,金燕莊餐飲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濟南萬象城分店2022年8月18日銷售的規格名稱為“至尊燕窩月餅”的月餅禮盒,銷售價格538元,標稱生產商樂迪嘉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經濟南市計量檢定測試院檢驗,上述月餅的包裝空隙率為6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月餅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商品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生產經營者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行為。2022年8月23日,濟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經9月8日復查,當事人已對存在過度包裝問題的月餅作下架處理。
七、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諾誠盛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諾誠盛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廣告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在前期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的集中整治“蟹卡蟹券”問題專項工作中,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現北京諾誠盛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網站售賣大閘蟹禮品卡和大閘蟹禮盒,在其宣傳頁面顯著位置存有廣告內容“送領導”字樣。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廣告內容為當事人自行設計制作、發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八、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蘇州陽澄湖蟹贏天下生態水產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2022年3月23日,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蘇州陽澄湖蟹贏天下生態水產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在前期相城區市場監管局開展的大閘蟹市場專項整治工作中,相城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網店進行了抽查。在公證處的公證下,抽查購買了當事人在網店銷售的“陽澄聯合大閘蟹提貨禮券”1張,價格618元。禮券顯示規格:“公5.5兩、母4兩,數量:4公4母,共8只”。兌換后稱重結果公蟹平均約4.08兩、母蟹平均約2.77兩。之后,在公證處的公證下,相城區市場監管局又抽查購買了當事人在網店銷售的“陽澄聯合特大8只現貨大閘蟹鮮活螃蟹禮盒”1盒,價格458元。網頁標稱規格:“公蟹5.3兩、母蟹3.8兩,共4對,共8只”,兌換后稱重結果公蟹平均約4.74兩、母蟹平均約3.59兩。根據當事人網頁宣傳的7%失水率計算,兩次抽檢結果中大部分螃蟹均未達到其宣稱的重量,存在缺斤短兩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當事人曾兩次因同類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綜合上述因素,相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從重處罰。

掃碼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