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2011年檢測機構工作成績公布,徐州市質檢所累計出具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報告564份,報告合格率100%。
2011年,徐州市質檢所不斷加強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程序,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出具檢驗報告,并對檢驗報告的完整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確保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公正、及時、準確可靠,不斷提高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工作質量,規范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
據悉,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工業產品許可證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由國家主管食品生產領域質量監督工作的行政部門制定并實施的一項旨在控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條件的監控制度。該制度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食品的生產。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食品,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銷售無證食品。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包括3項具體制度:一是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生產許可證制度。對于具備基本生產條件、能夠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準予生產獲證范圍內的產品;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準生產食品。二是對企業生產的食品實施強制檢驗制度。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對于不具備自檢條件的生產企業強令實行委托檢驗。三是對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實行市場準入標志制度。對檢驗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貼)生產許可標志——QS標志,沒有加貼QS標志的食品不準進入市場銷售。這樣做,便于廣大消費者識別和監督,便于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監督檢查,同時,也有利于促進生產企業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的責任感。(孫峰)
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