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促進依法行政、規范服務,保證隊伍安全,為質監工作發揮富民強區的主力軍作用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赤峰市松山區質監分局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和《職工遵紀責任書》,并已在2012年2月28日的全局工作會上一一簽訂執行。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的責任人為各股室隊的負責人,分局黨組要求各股室隊負責人必須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對本股室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負責;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督促本股室隊人員積極參加分局組織的關于黨風黨紀、廉潔從政教育培訓以及“創先爭優”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等活動;認真執行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規定》,落實首問責任制、首違免罰告誡制、全程跟蹤服務制;杜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努力提高松山局執行力和公信力,塑造良好的質監行業形象。
《職工遵紀責任書》的責任人為分局每名職工,此責任書共包含十項不得違犯條款,對違犯的職工分局黨組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和《職工遵紀責任書》是松山局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的重要舉措之一,這“一狀一書”的簽訂,為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實質監職能提供了有力保障。(于婷)
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