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檢驗檢疫業務在示范區范圍內先行先試,實施轉移企業質量許可、分類管理類別的等效認可。轉移企業憑前5批產品檢測結果,和轉出地直屬檢驗檢疫局證明,比照原類別實施分類管理。轉移前已獲得陶瓷、機電等產品出口質量許可證的企業在產品種類、工藝和質量管理體系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憑轉移前所在直屬局檢驗監管材料,免于現場評審即換發出口質量許可證。認可轉移前直屬局出具的服裝、鞋類和玩具企業在有效期內的產品檢測報告。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的料件經加工、裝配后以成品形式出口的,簡化產品備案、專項檢測等手續。
二、建立簡便快捷的檢驗檢疫申報機制,方便轉移企業就近辦理報檢和審批備案手續。3C免辦證明審批、進出口電池備案由省局下放至示范區所在分支局。進口設備、原材料檢驗檢疫實施“隨到隨檢”。實行憑申報單辦理全申報手續的“一單制”制度,優先實施全申報無紙化和合同備案申報方式。
三、加強政策指導和扶持,積極促進檢驗檢疫通關便利化。對轉移企業生產設備和原材料進口,采取便捷通關模式。對實施過程檢驗監管、電子監管等檢驗監管模式的企業出口產品實施快速核放管理。積極爭取總局支持,適度放寬綠色通道、直通放行審批條件,擴大示范區分類管理一類企業數目,鼓勵和支持具有自主品牌的加工貿易企業名優產品申請出口免驗,支持示范區內企業申請出口免驗。深化跨檢區檢驗檢疫合作,暢通產品進出口通道。
四、著力幫助轉移企業應對國外技術壁壘和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加大優惠原產地政策宣傳力度,為企業提供各國優惠稅率網上查詢服務,指導企業用足用好優惠原產地政策;2012年1月起暫免小微企業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書費和一般原產地工本費。建立局網站“標準與技術法規信息”子站,提供質量標準、技術法規、風險預警等信息資訊查詢,積極幫助和支持出口生產企業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開放檢驗檢疫檢測技術實驗室資源,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安全的自檢自控能力,為企業研發新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提供技術保障。
五、大力支持示范區口岸平臺建設,完善口岸平臺檢驗檢疫監管功能。加大與示范區政府協調,支持和推進湘南三市出口加工區、綜合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和口岸建設,完善有關檢驗檢疫設施設備,確保其功能完備,提高檢驗監管有效性,加快通關放行,便利進出口企業。
六、深入開展“質檢為民”活動,主動為轉移企業排憂解難。建立“局領導聯系企業”制度,每位局領導聯系1-2家規模企業,實施重點扶持指導。針對所有轉移企業實施“一廠一策”服務。開展“兩進三送”活動,“進企業、進園區,送政策法規、送技術信息、送咨詢服務”,加強對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報檢、檢驗檢疫、通關等各業務環節政策的宣傳培訓,掌握企業生產加工過程中質量管理的實際情況,聽取服務對象對檢驗檢疫工作的意見建議,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
七、建立檢地緊密聯系機制,共同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力爭省部合作備忘錄中增加關于支持湘南示范區建設的優惠政策。發揮省級檢貿、關檢合作機制作用,加大政策層面協調力度。與衡陽、郴州和永州三市簽署檢地合作備忘錄。支持示范區內檢驗檢疫機構與三市政府商務、口岸和駐地海關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積極有效解決企業在轉移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八、支持示范區檢驗檢疫機構能力建設,方便進出口企業就近報檢簽證。加強示范區檢驗檢疫機構實驗室建設,提高檢測能力。完善衡陽局駐永州工作組職能,具備與分支局同等工作職權。支持永州檢驗檢疫機構建設。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試行檢驗檢疫工作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