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王力平 記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質監局公布了2012年第二季度重點對白酒等9類食品質量的監督抽查結果,其中白酒抽樣合格率為91.67%。
本次共對太原、大同、忻州、呂梁、陽泉5個地區的白酒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33家生產企業的36個批次的白酒產品,合格33個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1.67%。不合格項目主要是酒精度、乙酸乙酵、總酸、總酯。在本次抽查中,由山西忻州河曲縣樓子營香山酒廠生產的480ml/盒46%vol西口酒(原漿)總酸不符合標準要求;由山西呂梁晉源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500ml/盒42%vol援源牌國瓷汾河王酒(清香型白酒),其酒精度、總酸、總酯、乙酸乙酯均不符合標準要求;由柳林縣槐樹溝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散稱66%vol白酒(清香型白酒),其乙酸乙酯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還對全省21家食醋生產企業的21個批次的食醋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21個批次,抽樣合格率為100%。《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