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中糧東海糧油工業(張家港)有限公司傳來消息,該公司進口的一船大豆在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幫助下獲得260多萬元巨額賠償,“奧索麗娜”(ORSOLINA BOTTIGLIERI)輪進口大豆索賠案終于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事情還得追溯到2011年7月16日,中糧東海糧油工業(張家港)有限公司從國外進口了6.56萬噸大豆,由意大利籍“奧索麗娜”輪自巴西維多利亞港(VITORIA)運抵浙江舟山港,將部分貨物減載后,其余貨物繼續運至張家港。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登輪發現載于該輪4號艙的貨物出現紅變,艙口下的四周內側大豆斷層明顯,板結嚴重,貨物發熱。2011年7月17日,收貨人中糧東海糧油工業(張家港)有限公司向張家港檢驗檢疫局提出對該批進口大豆進行殘損鑒定的申請。該局鑒定人員經過細致調查、認真取樣、嚴格檢測,根據大豆的受損情況、樣品檢驗結果以及受損貨物加工生產的產品的檢測結果和商銷的影響進行估損貶值,最終驗得殘損大豆4183.47噸,為企業出具殘損索賠證書,助其挽回損失267.8萬元。
殘損鑒定是個系統工程
了解裝貨港及船舶航行情況是首先條件。2011年7月18日,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開始對該批貨物進行殘損鑒定。鑒定人員首先查閱該輪航海日志、上三航次貨物、適載檢驗報告、船舶規范、配載圖、艙單以及合同、發票、提單等資料,通過詢問船長、大副等有關人員,了解貨物在裝貨港情況和從巴西維多利亞港至張家港的航行情況。
船舶資料顯示,“奧索麗娜”輪為意大利籍散貨船,2001年建造,船齡10年,船長225米,型寬32.2米,共有7個貨艙,各艙的艙蓋板為機械式(鏈條驅動)橫向水平左右方向對開。各個貨艙只有4個自然通風口,對稱地分布在左右對開艙蓋的前后艙壁上。
據該輪船長、大副報告并核對上三航次貨物、配載圖等單證,該輪上三個航次分別裝過大豆、煤和大豆。裝本批貨物之前,2011年5月26日,LINKMILLA SERVICES LTD.檢驗機構對該輪第1、2、3、4、5、6和7號艙進行了適載檢驗,并出具了合格適載檢驗報告。
據航海日志記載,該輪于2011年5月26日22:30至6月1日23:10停靠巴西圖巴朗港(TUBARAO)裝載本批貨物。裝貨期間,2011年5月28日21:16-22:10和22:50-22:55有雨,其它時間先后因10次設備故障和4次惡劣海浪天氣停裝,待裝時間約80個小時。裝貨完畢后船方對裝上船的全部貨物均簽署了清潔提單,表明船方對所裝貨物無任何意見。
該輪于2011年6月2日離開巴西維多利亞港,從巴西至張家港的航行路線為:巴西維多利亞港→好望角→新加坡→臺灣海峽→舟山港→張家港。2011年7月13日抵達中國舟山港首先進行部分貨物減載。船長、大副稱航行途中未遇異常。該輪運抵中國舟山港后,將第2、4和6艙內的部分貨物進行減載。減載前后,舟山檢驗檢疫局查驗了減載艙,減載艙內的表層貨物均未見異常。減載貨物運抵目的港張家港后,收貨人未發現減載貨物異常。該輪剩余貨物于2011年7月16日抵達張家港東海糧油碼頭,對該輪表層貨物檢驗未發現異常。隨即開始卸貨,該輪4號艙剛卸1000噸左右大豆,鑒定人員在卸貨過程中實施取樣時發現,此時卸下的大豆結塊異常,呈紅變狀,便馬上緊急叫停。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副局長樊惠良得知情況后,不顧高溫天氣,深入4號艙內,親臨現場指揮。鑒定人員通過多港分卸聯合檢驗新模式,走訪舟山檢驗檢疫局,調查了解到該輪在舟山港減載的全部信息。
現場登輪鑒定極為關鍵。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進入該輪4號艙內進行現場查驗,發現該艙四周大豆顏色比正常的要深,出現紅變,部分大豆結塊嚴重,并形成明顯結塊斷層,不能形成自由流動,顯示斷面狀。鑒定人員到船艙的中央部位,可以感覺到腳下的貨物軟硬不一,有的地方較軟,有的地方較硬,說明貨物有不同程度的結塊現象。艙內局部地區溫度較高,鑒定人員用手埋進貨堆時,有明顯的灼熱感。在艙口下放繩,發現繩內側靠近艙壁部分大豆也有發紅、結塊,說明除了比較容易受損的艙口蓋正下方大豆有受損以外,其余部分大豆也受到損傷。
測量溫度發現異常情況。鑒定人員對該輪4號貨艙板結較嚴重處進行布點測溫,由于表層結塊程度不同,溫度計探頭可插入貨物的最大深度也各異,對各點測溫時探頭插入的深度為0.3-0.5米,對各點貨物表層溫度作了記錄。具體情況如下:當時艙內環境溫度為32.5℃。在距前艙口圍板1.0米處,挖出一個深0.3-0.5米的坑,貨物結塊嚴重,測得貨物內部溫度高達39.5℃;在距前艙口圍板2.0米處,挖出一個深0.3-0.5米的坑,測得貨物內部溫度高達40.9℃;在距左前艙口圍欄2.0米處,同樣挖出一個深0.3-0.5米的坑,斷面呈褐色,測得貨物溫度高達42.5℃;在距左后艙口圍欄2.0米處,同樣挖出一個深0.3-0.5米的坑,斷面呈褐色,測得貨物溫度高達41.4℃。上述溫度記錄充分表明,本批貨物已遭到不同程度的熱損。
經過查閱資料、詢問船方、現場查看,證明該批貨物在張家港卸貨前已發生殘損情況。殘損貨物發生在4號艙貨物中下部。該輪沒有機械通風設備,只有自然通風,該輪經過好望角溫差較大,在1個半月的運輸途中貨物沒有很好地通風,導致局部貨物發熱出現熱損。雖然不排除裝貨港裝貨時下雨受潮的可能性,但由于船方簽署了清潔提單,因此只能采信貨物殘損發生在航行途中。
現場查勘結束后,鑒定人員將殘損情況告知收貨人,收貨人立即向船東保賠協會提出抗議。船東保賠協會也派人赴張家港卸貨現場查看,完全承認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對本批貨物殘損鑒定的事實依據。當日,船東保賠協會便向收貨人提供了130萬美元的擔保函。
由于進口大豆貨值較高,為避免殘損貨物中盡量少混入好貨,鑒定人員在船方和港務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對貨物進行較為科學的分卸和取樣。2011年7月19—20日,該局鑒定人員冒著高溫天氣,24小時對4號艙內貨物進行監督剔卸,并以校準之衡器全部衡重。卸貨完畢。鑒定人員再次下艙進行查驗。污水井完好,艙壁完好,但發現扶梯支架角落剩有發霉和腐爛大豆,說明裝貨港適載檢驗未符合要求。鑒定人員按相關規程要求從該艙內貨物中抽取代表性樣品,并將殘損程度不同的貨物分兩類分別存放。經鑒定,200.52噸一類貨物為嚴重發熱、紅變,結塊,3982.95噸二類貨物為大豆發熱、變色,板結,分別單獨存放于中糧東海糧油工業(張家港)有限公司筒倉內。
科學檢測鑒定 客觀估損貶值
首先,對樣品檢測分析。2011年7月25日,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對現場抽取的殘損貨物分三類樣品進行制樣編號,然后送實驗室進行分析,主要有蛋白質、水分、含油量、黃曲霉毒素、雜質、熱損、總損傷等指標。合同要求熱損(%)≤4,總損傷(%)≤8.5,檢測結果表明:第一類是特別嚴重的,熱損傷和總損傷分別為67.58、 69.62,高出合同指標16倍和7倍。第二類是一般嚴重的,熱損傷和總損傷分別為15.03、20.32,高出合同指標276%和139%。第三類是正常樣品,熱損傷和總損傷分別為1.8和5.3。
其次,對受損貨物進行貶值估損。針對兩類熱損大豆,分別對殘損大豆連續加工中的榨油進行了檢驗、考核。該批大豆的實際損失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一是加工出的油產量、品質降低;二是加工出的豆粕品質降低;三是由于大豆殘損導致卸貨、加工過程產生的一些額外費用。額外費用由生產成本增加費、船期滯港費、筒倉清倉費用、碼頭剔卸熱損大豆機械費及人工力資費等構成。
該批受損大豆分為兩類:一類貨物,嚴重熱損的,共計200.52噸,油產量每噸大豆降低0.005噸,品質油價受酸價影響,每噸油下降1500元,豆粕銷售價格每噸豆粕下降150元,生產成本每噸大豆增加79.89元,船期損失每噸大豆增加23.31元,筒倉清倉費用每噸大豆增加1.82元;二類貨物,一般熱損的,共計3982.95噸,油產量每噸大豆降低0.001噸,品質油價受酸價影響,每噸油下降100元,豆粕銷售價格每噸豆粕下降20元,生產成本每噸大豆增加13.8元,船期損失每噸大豆增加1.17元,筒倉清倉費用每噸大豆增加0.09元,碼頭剔卸熱損大豆機械費及人工力資費每噸大豆增加15元。
2011年9月1日,為了科學公正,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走訪其它國內大豆加工企業,了解正常情況下加工巴西大豆的出油率、豆粕得率等有關參數,以評定熱損大豆對應項的貶值數額。
根據大豆的受損情況、樣品的檢驗結果、以及受損貨物加工生產的產品的檢測結果和商銷的影響進行綜合估損,一類貨物最終驗得貶值35%;二類貨物最終驗得貶值15%。2012年8月27日,中糧東海糧油工業(張家港)有限公司依據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出具的索賠證書,最終對外成功索賠267.8萬元,該公司副總經理顧亞平認為,索賠之順利、到賬之迅速是前所未有的。(毛界紅 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