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霍一夫)上海首創的《殘疾人日間照料機構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地方標準已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規范》是繼2010年上海發布實施的《殘疾人養護機構服務規范》之后,又一個有關殘疾人照料機構的地方標準。標準的實施將有助于殘疾人日間照料機構的服務規范化。
自2005年起,上海先后在各街道鄉鎮建立起了以“陽光心園”、“陽光之家”和“陽光基地”為主體的殘疾人社區日間照料服務機構網絡。目前,該市登記在冊的“陽光心園”、“陽光之家”和“陽光基地”機構已超過600家,已進入上述機構的服務對象共約1.65萬人。
該《規范》在場所設施方面,要求機構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新建改建機構不低于10平方米,設施宜獨立使用并有戶外活動場地。在人員管理方面,要求配置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并需具備專業管理和服務技能,取得規定資格,持證上崗。
《規范》還充分考慮其內容和要求如何衡量或評價實施的有效性,根據殘疾人服務對象的差異性和特殊性,提出針對不同服務對象的差異化服務內容和要求,便于其后的有效實施和對服務質量的分級、分類評價。這些標準的制定,將有助于規范行業服務與管理,引領社會養護行業向規范化、專業化方向健康有序發展�!吨袊|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