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丁 瑩)近日,國家認監委先后下發通知,對國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徐州)等進行授權。
這些檢測機構包括,國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徐州)、國家紙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危險化學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黑龍江)、國家信息技術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國家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武漢)。
國家認監委批準這幾家檢測中心在授權的檢驗產品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業務,業務工作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的監督和指導。檢測報告允許使用“CMA”標志。
國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徐州)的法律責任由邳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承擔,主要檢驗產品為木制家具及人造板。國家紙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法律責任由廣東省東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承擔,主要檢驗產品為紙制品。國家危險化學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黑龍江)的法律責任由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承擔,主要檢驗產品為危險化學品。國家信息技術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法律責任由廣東省東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驗所承擔,主要檢驗產品為信息技術設備。國家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武漢)的法律責任由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承擔,主要檢驗產品為電線電纜。《中國質量報》
記者丁 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