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浙江省系統內認證執法監管工作唯一試點單位,紹興檢驗檢疫局在開展認證執法監管工作過程中,敢于創新監管措施,積極探索監管新模式,形成了一套從認證企業到認證機構的全方位認證執法監管體系。
實施認證企業和認證機構雙備案、審核現場抽查監督制度。紹興局結合檢驗監管實際,抽取轄區內80家認證企業作為重點現場執法檢查對象,要求企業將基本信息及認證情況報紹興局備案。同時,確定紹興地區認證業務量較大的10家認證機構作為試點監管認證機構,在對認證機構基本信息予以備案的同時,還要求認證機構將紹興地區開展的認證審核活動事先報紹興局備案,由紹興局派員進行現場監督。
采取認證評審通報與違法查處相結合的懲戒措施。對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管理體系上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相關認證機構,對問題嚴重的直接建議認證機構撤銷證書。對檢查中發現的無審核資格人員開展審核,審核人員未按計劃審核,編造審核記錄等違法行為,紹興局予以重點打擊,現已立案查處3起,責令相關認證機構代表和審核人員來接受調查。
建立與質監、工商等地方執法部門的執法聯動機制。主動與市質監局進行溝通和聯系,交流認證執法工作經驗,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截至目前,由紹興局牽頭,已開展聯合執法檢查3次,檢查企業5家。此外,對檢查中發現的一起認證證書已被撤銷而依然在其網站引用失效證書進行誤導宣傳的違法行為,目前正與市工商部門溝通將進行聯合查處。
加強認證企業和認證機構檔案管理,建立電子檔案庫。將認證企業和認證機構備案資料及監督檢查、后續處理情況整理歸檔,實行一企一檔,專人保管;同時將書面檔案資料掃描上網,實現認證執法監管信息電子化,便于全局檢驗監管人員檢索和查詢。
全過程執法監管使認證審核活動處于“受控”狀態,讓認證企業和認證機構首次明顯地感受到了監管的“壓力”,有效地震懾了認證違法違規行為。獲證企業增強了不符合認證條件將遭遇暫停、撤證的危機感,進一步明確了保持認證有效性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認證機構加強了對獲證企業及審核員的自查,對一名違規審核員第一時間采取了暫停審核措施,對明顯不符合認證條件的企業作出了撤銷或暫停證書的決定。
通過全過程執法監管,紹興局逐漸培養建立起一支既熟悉檢驗檢疫行政執法,又具備較高專業水平的“專家”型認證認可執法監管隊伍,檢驗檢疫認證執法工作得到了獲證企業、認證機構的充分認可和高度評價,樹立了認證執法威信和良好的執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