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網海口2月14日電 (記者 王存福) 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海南省旅游行業將規范明碼標價管理,并出臺規定杜絕旅行社低成本報價及零負團費等行為。
據介紹,海南省旅游業商品和服務標價行為極不規范,不標價、虛高標價、利用虛假的標價形式進行價格欺詐的現象普遍存在。為規范標價行為,近期出臺的《海南經濟特區旅游價格管理規定》(下稱《規定》)中要求“餐飲業經營者、商品銷售者等旅游經營者應當對其銷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務明碼標價,并按照公開標示的價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其中,“旅游飯店經營者應當在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標示客房結算起止時間及各類客房價格。”“旅游景區景點應當在其入口醒目位置,設置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監制的明碼標價牌。”“旅游景區景點、餐飲、旅游飯店、旅游交通、購物、娛樂等旅游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據悉,為從源頭上解決旅游商品和服務標價與實際售價差異較大的問題,海南將在旅游景區景點、餐飲、旅游飯店、旅游交通、購物、娛樂等行業推廣使用稅控系統,并按照公開標示的價格開具稅控發票。
海南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旅行社低成本報價及零負團費的危害主要表現在通過擅自變更行程、增加景點或購物點、欺客宰客及甩客等,千方百計獲得回扣、減少成本,來“填坑”并賺錢,手段惡劣、影響極壞。《規定》明確,旅行社不得低于成本報價招徠游客,并就本經濟特區旅行社地接旅游成本認定方法作出界定。該負責人表示,這是立法和管理上的創新,《規定》出臺必定會對零負團費這一亂象有所規制。為全面治理零負團費,物價部門將聯合工商、旅游、質監等部門,從明碼標價、旅游行程、回扣管理、旅游標準等多個環節加以規范,從源頭上杜絕旅行社低成本報價及零負團費等不正當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