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意見
可向城管環保部門投訴
對于小區居民對噪聲侵擾索償,廣東省勝倫律師事務所的主任肖勝方認為,這是合理的。開發商、建筑商、監理公司同時負有連帶責任。因此他建議:居民要向城管、環保部門投訴。
肖勝方說,這樣做有三個好處:第一,制止施工方違法行為;第二,讓施工方得到職能部門懲罰;第三,通過政府部門調查取證,為日后起訴對方留取證據。另外,在申請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時,他表示可參照廣東省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向廣州市房管局咨詢細則。
三大問題
問題1
業主:違規施工如何賠償?
物管:三日內給答復
“錘擊樁晝夜施工,業主整晚不能睡,投訴從年初直到7月都沒有結果。”“三期的樓梯出現大裂縫懷疑樓體沉降,二期的外墻瓷磚被震落,業主家里洗手池、浴缸被震得開裂,物管、開發商如何賠償業主損失?”交流會上許多業主表示。
對此,物管公司和開發商代表李先生表示:“從7月10日業主訴求以來,公司一直積極面對問題,希望業主理解。”但并未對賠償進行明確表示。由于眾業主認為物管公司已經多次拖延表態時間,對李先生答復并不滿意。最終,由增城市建設局局長李永發協調并做擔保人,物管代表寫下承諾書,承諾“三日內給予答復并公告”。
問題2
業主:誣陷維權業主是否道歉?
物管:道歉無從談起
“7月10日我們部分業主代表找物管代表洽談,要求結束違規施工并賠償受損失業主之后,物管公司往全小區每家每戶散發了傳單,稱‘有少數業主找物管公司洽談,要求賠償且承諾賠償范圍僅限在場業主’,這是對作為會談代表業主的污蔑。”昨天在場多名曾在10日作為代表的業主表示,懷疑物管公司制造謠言,將業主正當維權污蔑為個別業主滋事,要求物管公司道歉。
對此,物管公司代表李先生說:“道歉無從談起。”他表示,確實有個別業主做出過“代表個人要求賠償”的行為,因此公司不是“污蔑”。
問題3
業主:對成立業委會有什么看法?
物管、居委、房管局:支持!
“我們要求成立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和物管交流的代表,代表全體業主維權。”昨天,到場的上百名業主一致同意該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據悉截至昨晚已有800多戶業主簽名支持,約占已入住居民的一半左右。
物管及開發商代表、小區所在的小逕村居委會、增城市國土房產局代表均在現場表示:“支持業主依法依規成立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