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梁一輛桑塔納開了很久,想換車,由于老梁身材魁梧、體格健壯,看上了車身寬大,內部空間寬敞的豐田漢蘭達,2015款手自一體豪華七座,車型和30萬左右的售價都符合老梁的規劃,決心入手,到4S店咨詢購車被告知,庫存緊張,如果想要盡快提車,需要加價2萬元。
老梁一臉懵懂。
的確,最近好多品牌汽車網傳消費者在購買時需要加價才能及時提到車。廣汽本田冠道加價幅度1-2萬元;北京奔馳E級加價幅度2-5萬元; 雷克薩斯RX加價幅度1-3萬元;廣汽豐田漢蘭達加價幅度0.5-2萬元;奔馳邁巴赫S級加價幅度20-50萬元。
從十余年前的本田CR-V到曾經的高爾夫6、途觀,如今本田思域和豐田漢蘭達引領著加價狂潮。“加價提車”現象的普遍,使“加價提車”入了百度百科詞條,釋意為具有中國特色汽車銷售市場的一種“潛規則”,即:汽車經銷商與汽車生產商暗中聯合、達成一致,對某種暢銷車型實行庫存,造成缺貨或斷貨的假象,然后,根據消費者“買漲不買跌”的預期消費心理,對汽車進行加價銷售的現象。
加價提車由來已久,近十年存在于許多品牌4S店。業內人士認為,其中的原因可以分四個角度來分析,分別是廠家、4S店、車主、利益鏈。
廠商不主張加價提車,因為對銷量沒有影響,但也不過分干預。加價提車主要的起因是熱銷車型供不應求,源頭責任應在廠商(生產企業)。對于4S店各自發起的加價行為,廠家也基本不愿意去插手太多,因為這是當前市場的潛規則,一旦打破將會有一群人因此受連累,廠商與4S店本來就是有著共同利益的合作伙伴。既然在一定時間內產量是固定的,再怎么努力也不會有大的提升,還不如給經銷商一些甜頭,總之廠商對加價提車是默許的態度。4S店(經銷商)是加價提車行為的執行者,也是利益所得者。除了銷售車輛的利潤和年終返點,4S店主要利潤來源是保養、維修和精品加裝。相對于售后服務的利潤,加價提車的利潤只是臨時的外快。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長期加價的背后是汽車廠商定價的失誤或者是一種營銷策略,造成了產品供需出現嚴重失衡。無論是產能不足,還是饑餓營銷,廠家的定價都無法精準的吻合市場的需求。廠商當然也知道經銷商饑餓了很久,所以當一款拳頭產品上市后,讓他們飽餐一頓是一種護犢子一般的縱容。盡管曾有汽車廠商發文打擊和明令禁止,但作為一個利益共同體,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是他們最應該做出的本能反應。在利益面前,所謂的品牌形象和聲譽似乎并不那么重要。
為何國內消費者屢屢被以“現貨不足“、”庫存短缺“的理由”加價提車“呢?
業內專家認為無非兩方面原因,一則國內消費者的跟風心理,加上信息泛濫,只好認為“熱銷的就是好的”,于是乎熱銷車型就變成了緊俏車型。另一方面,對于“利”的追求,是根本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不怎么熱銷的車型,也紛紛加入了“加價提車”的行列。畢竟,車企利用這種“加價”造成了車型火爆熱銷的假象,并且從中獲取更多利益。
消費者,通過熱銷加價提車至少在心理層面獲取了安慰,認為買到了好車。甚至,有部分消費者在購買到車型以后,會作為談資,乃至為了證明選擇的合理性,為其百般辯解。于是乎,本來可恥的不正常的“加價提車”就這么“光榮化了”。于車企,這成為了一種行之有效營銷利器,于消費者,這成為了判斷車型好壞的標準。
加價提車的消費者跟風過后,車主經過一段時間冷靜,驀然回首,發現原來市場很大,本來還有更多更好的選擇,這個品牌就會對消費者形成心理傷害,從而轉嫁為對品牌的不滿。
如果是消費者被迫加價提車,律師指出,搭售、提價、延遲提車等行為都是經營者出于利益驅動。因為有人買,經銷商才會養成“加價”的毛病,消費者“買漲不買跌”、“新款情結”等心理也助長了“加價”。而對于“加價”,具體還要看合同是如何定的才能判定誰對誰錯。“如果合同本身定好提前提車要加價,那這是消費者愿意的;如果合同沒有規定,那消費者可以按合同維權。”
廣東省廣強律師事務所民商事律師劉彩鳳認為:“經銷商私自規定加價提車的做法屬于違法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及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劉律師表示,經銷商應當就銷售車輛庫存、產能等情況如實向消費告知,并保證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加價提車行為不僅有違公平交易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助長了經銷商的虛假宣傳行為,易使其在銷售車輛庫存充足的情況下謊稱車輛產能不足無法交付。
2011年3月,深圳羅湖市場監管分局曾對深圳一家4S店就加價賣車的行為做出過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402124.8元。該4S店也成為了國內首個因加價售車而遭到行政處罰的汽車經銷商。
無論以何種方式“加價提車”都涉嫌違法,不少汽車經銷商為追求利潤,使“加價提車”成為行業潛規則,這種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擾亂了市場秩序,消費者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加價提車行為,表面上可能是經銷商、廠商的共贏局面,但它造成秩序混亂局面,為了短期的利益而放棄品牌形象和聲譽,最終會被消費者所拋棄。中國質量萬里行汽車質量與服務調查,購車時遇到哪些不滿意問題?近4成消費者對廠商加價提車表示不滿。從對加價提車不滿意的消費者數量可以看出,廠商的行為已經對許多消費者造成傷害,這個品牌其實不經意間在消費者心理上摸了一筆黑。從另一個數據來看,消費者購車選擇首要關注因素是汽車品牌形象,無論是生產商產能不足、市場計劃失誤還是廠商饑餓營銷,培育一個消費者信賴的品牌所付出的價值與加價提車所獲得的利潤,對于品牌形象來說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