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空調消費已步入全民化的節奏,消費者的需求呈現多元化趨勢,國內空調市場逐漸從量的增長向質的升級轉變,各品牌商家的競爭也呈現出白熱化狀態。然而,雖然整個空調產業發展勢頭強勁,但行業內欺騙消費者的“潛規則”屢屢出現。日前,有業內人士揭露了空調行業安裝內幕:新空調出廠沒有插頭插座,以“國家規定”為由在安裝環節捆綁消費者二次高價購買漏電保護開關。
怎么還要花錢,買空調就花了5000塊錢
圖1:空調廠商以安全為由捆綁消費者二次收費
消費者質疑:沒有插頭的空調還是一個完整的電器嗎?
天津的劉先生特別納悶:“花好幾千元買回來的柜機空調,只有一根光禿禿的電線,沒有插頭的空調還算是電器嗎?想用的話還得另交90元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為什么啊?”據了解,現在市面上銷售的柜機空調并沒有插頭,消費者必須等待空調安裝公司上門安裝后才能使用,而不是像其他家電那樣買回來就能正常使用。
圖2:柜機空調自帶的光禿禿的電源線
劉先生表示,廠家說是考慮到消費者的用電安全,柜機空調必須得安裝漏電保護開關。“廠家為了我們的安全聽起來怪好的,可把插頭換成空氣開關,這筆費用怎么就應該由我們承擔呢?現在大家家里都有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再裝一個真的有用嗎?”劉先生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廠家回應:按照國家規定,柜機空調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據悉,國內各大商場以及電商平臺的空調品牌旗艦店中,商家在回答消費者“為什么要安裝漏電保護開關”這個問題時,往往都會打出“市場上沒有能夠承受16A額定電流的插座插頭,所以要使用漏電保護開關”、“因沒有大功率插頭插座,為消費者安全考慮必須要用漏電保護開關來替代”等這樣的旗號。
圖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廠家生產的產品必須保持完整性
法律專家指出,國家標準GB2099.1和GB1002中明確規定電流大于16安培以上的民用電器要使用空氣開關和漏電保護開關。然而,今年新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第十九條同時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
因此,所謂的“國家規定”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后并不具備法律效力,空調廠商以安全為由將空調主機與插頭分開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國家標準GB2099.1和GB1002也只是指出大功率電器應該使用空氣開關,但并沒有規定由消費者來承擔,即使用漏電保護開關來替代插頭,那這筆錢理應由空調廠商承擔才對”,上述法律專家表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商家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消費者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避免不合理的收費。”
圖4:一臺已經配備空調插頭插座、擁有“完璧之身”的海爾天樽空調
家電行業:廠家以安全為由欺瞞捆綁消費者二次購物
近日,中國家電協會資深專家在家電網上發表了名為《新買的空調緣何就成了“斷翼天使”?》的署名文章,文章對空調行業以安全為由欺騙誤導消費者二次消費的“潛規則”進行了揭露。該文章指出,消費者購買大功率家電自己掏錢配置漏電保護開關已經成為行規,商家打著國家規定的幌子不斷地將本應由企業承擔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而消費者卻毫不知情,這種行為極易引發安裝糾紛。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工作人員也證實,每年投訴“空調不配插頭卻讓消費者承擔漏電保護開關費用”的問題都不在少數,空調廠商在得到消協的通知后,往往會免去這些投訴者的安裝費用,借以“息事寧人”。然而,相較于國內柜機空調每年500萬臺的銷量而言,投訴人數依舊占據著絕對的少數,更多的消費者依舊以為這是安裝中應有的費用,消費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權則很難得到保障。
上述家電網的文章還指出,當前已經有部分空調廠商著手解決“空調不配插頭”的問題,正在央視熱播的海爾天樽空調就已經配備了大功率家電專用的插頭插座。既然已經有了替代品,我們也希望更多的廠商能夠正視這個問題,解決消費者的疑問,提升產品的質量,真正服務于廣大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