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真是便宜!如果北京有貨而且允許上路的話,我現在就去買一輛。”11月8日,剛從山東出差回來的張戰一臉羨慕地向記者描述起自己在齊魯大地的所見所聞。
張戰所說的非常“便宜”的產品,正是近來聲名鵲起的“山寨”汽車。
據他透露,一輛時風電動轎車,最低售價僅需2.2萬元,比市面上所有轎車售價都低。“更重要的是,油錢也省下來了,開100公里才花幾塊錢!”
“那安全呢?”記者不禁有些擔心。
“安全嘛,肯定是沒法完全保證的,估計質量也夠嗆。”張戰回答得倒也實在,“你是沒去看,在聊城等地,這樣的車已經遍地開花了,交警也不管。”
不僅張戰心存疑惑,面對繼“山寨”手機、“山寨”電腦之后的又一“山寨”產品———“山寨”汽車,其質量安全如何?其發展前途如何?整個社會都充滿疑惑。
安全之憂
2009年對于中國汽車產業來說是極其不平凡的一年。
10月20日,今年中國生產的第1000萬輛汽車在長春下線,標志著中國正式進入年產千萬輛汽車的大國俱樂部。而隨著汽車大量進入中國人的家庭,“山寨”汽車正在悄然興起。
作為單位負責山東地區的銷售代表,張戰發現山東聊城的市區和縣城街頭,不時可以見到這種特殊的小車,紅色款看起來和奇瑞QQ極為酷似,金色款和雪佛蘭spark簡直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是,這些小車沒有車牌,只掛了一個廠家的廣告牌,上面寫著“電動車”。
“一般汽車一輛要價10萬元,還得考駕照、繳牌照、燃料等稅費,但一輛‘山寨汽車’出廠價僅兩三萬元,沒駕照也可以開,不僅不用繳其他稅費,連一般公路收費站也不用繳費。夠便宜吧?”張戰聽當地電動車經銷商說,這類電瓶車之所以便宜,是因為除了車身用玻璃鋼制造之外,底盤也是簡陋的鋼架;內裝與奇瑞差不多,只是舒適性較差,沒有空調;引擎發動靠的是6塊普通鉛酸蓄電池,充一次電需七八小時,充好后可跑100多公里。
說白了,一個殼,四個輪子,一個電瓶,一個馬達、一個方向盤,經過簡單拼裝,一輛“車”就出爐了。沒有碰撞試驗、沒有質檢報告、沒有安全檢測……真是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這樣的汽車安全性是完全沒有保證的。”一位資深汽車行業記者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它也不符合我國汽車相關標準的。光汽車的安全方面,我國就有2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魏學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嚴格按汽車的標準衡量,這些電動車之中沒有質量完全合格的產品。“作為我們行業協會的觀點,在你沒取得公告之內是不能上路的,否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難以認定,你這個產品沒有上國家的公告目錄,上路就是不合法。”他說。
標準之爭
對于“山寨”汽車不符合標準、存在安全隱患的說法,部分人士認為并不準確。
面對前去采訪的央視記者,山東省高唐縣雙鑫艦電動汽車銷售經理梁經理就明確表示,目前電動汽車國家還沒有標準,因此質檢部門就沒有依據說合格還是不合格,只能按照檢測結果出具報告。
汽車業知名分析師賈新光同樣表示,對于山東生產的山寨汽車這類產品,目前并沒有相應的標準,因為這類產品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汽車產品,也不是真正的電動汽車,所以并沒有專門針對這類產品的標準。目前與其最為接近的,是電瓶車,但電瓶車是不允許上路的。因此,需要專門制定符合這種產品的標準,具體內容可借鑒電瓶車和國外相應產品的標準。
“說沒有標準,純屬無稽之談。無論是汽車還是電動汽車,我國都不缺少標準。”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標準化研究所所長、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秘書長吳衛說,“有關電動汽車的標準,近10年也陸續出了30項以上(包括零部件)。除了這些專門的標準,作為電動汽車,還要符合適用的汽車安全標準,那就更多了,怎么能說沒有標準呢?”
在國家標準委的網站上,記者分別以汽車、汽車安全、電動汽車為關鍵詞進行了搜索,發現分別有國家標準178個、7個和19個,標準的內容涉及汽車的多個方面。
吳衛還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要合法上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而且要通過注冊登記獲得生產資質,因此,判斷一款汽車產品是否合法合規,并不困難。
規范之道
一邊是有關“山寨”汽車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產品標準和法律法規的爭論;一邊是“山寨”汽車正賣得如火如荼,以近10萬輛的銷售額搶占著中國的三線甚至是二線市場。
為什么明知質量安全不可靠,還能賣得不錯?原因是巨大的市場需求和接近30%的毛利率。
“既然這車這么便宜,質量差點也是可以理解的,關鍵是買了也挺實用的。”和張戰一樣對“山寨”汽車有所青睞的消費者不在少數。記者注意到,網絡上對于山寨“汽車”的存廢也出現了爭議,反對者認為該產品過于簡陋,毫無安全性可言;贊成者則認為它能很好地解決代步問題,當然前提也要提高產品質量,保證安全。
據了解,目前很多“山寨”汽車的購買使用者,多為老人和女性,要么是開著車接送孩子上下學,或者是開著上下班。“顯而易見,這類產品解決了很多人的出行問題。”賈新光說,“傳統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存在座位少、不能遮風擋雨等問題,現在,兩個輪子換成了4個輪子,再加上擋風玻璃,‘山寨’汽車就誕生了。”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相關人員對記者表示,對于“山寨”汽車,應當從兩個方面去理解。從法律的角度看,這些產品是不應該在市場上銷售的,因為沒有取得國家的公告;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這類產品的市場需求,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應當鼓勵企業提高產品質量,走正常化渠道去發展。
據了解,當前我國對汽車產業的管理采取的是公告管理,凡是沒有進入國家正式公告的任何汽車產品,就屬于非法生產。按照山東“山寨電動車”當前的技術水平,很難夠上公告標準。
賈新光認為,對于“山寨”汽車這種新鮮事物,不能用現有的標準法規去要求,而是應當用新辦法對待,可以先允許其合法化,給他們“準生證”,再從政策法規、標準等方面進行完善,可以比照電動自行車的辦法進行管理。“我比較同意清華大學教授歐陽明高的觀點,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有高端和低端兩個方面。‘山寨’汽車屬于低端的雛形,建議把它作為代步工具來發展。”《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