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冰箱試機時就出了故障,再一細看,竟還是“舊”產品。在消協調解下,萊陽市民耿先生昨日(08年6月4日)將當天新買的冰箱退回了商場。
原來,耿先生聽說某家電商場一知名品牌冰箱降價銷售,于是前去挑選買了一臺。很快,商場工作人員便將冰箱送上家門。工作人員當場打開包裝,安裝好后開始試機,誰想剛啟動不一會兒就沒了反應,經工作人員反復檢修后,認定是一電子元件壞了,隨即向耿先生提出將冰箱拉回商場為其更換一臺。重新裝箱時,耿先生不經意地看了一眼產品合格證,結果發現這臺冰箱的生產日期原來是2002年3月。買回的新冰箱原是“舊”產品,這一發現讓耿先生十分意外,馬上找到商場提出退貨要求。商場負責人答復可以換但不能退,并解釋“生產日期長短不能完全否定冰箱質量,就是壞了也可換可修”。在反復要求退貨得不到支持的情況下,于是耿先生向消協求助解決。
消協人員經現場調查核實,當即向商場陳述了應該退貨的理由:第一,家電“三包”有規定,有效期限內產品發現有質量問題可退換貨;第二,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規定,家電產品必須在明顯位置標注安全使用期限,銷售時應明示生產日期等保質相關信息,不得隱瞞欺騙消費者;第三,商家在送貨上門之前,應事先檢查產品質量,向消費者提供合格的產品。最后,商家如數退還了耿先生的貨款。
消協提醒消費者:庫存家電也有“保質期”。購買家電商品不能一味圖便易,因為一些外表挺好看,功能上又看不出什么毛病的長期庫存家電,實際上卻有可能是過期或臨近過期的產品,用起來容易出故障,隱患不斷。如果庫存家電的存儲條件不佳,時間一長電路板等重要部件就會受潮甚至發生霉變,從而導致家電故障。此外,一些家電元器件長期不用也容易老化損壞。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有必要了解生產日期、使用年限等相關信息,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