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建芳 實習生 楊靜)年關將近,很多餐飲服務場所已經開始接受年夜飯的預訂,幾乎每年春節期間,鄭州市工商局、鄭州市消費者協會都會接到有關“年夜飯”的,內容主要有飯店單方面設置“最低消費”,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問題。
為了讓消費者過一個和諧、快樂的春節,鄭州市工商局、鄭州市消費者協會發出1號消費警示提醒市民,預訂年夜飯要提高警惕,從以下幾方面避免遭遇消費欺詐:
一、謹慎選擇經營者。要選擇信譽良好、經營情況穩定的經營者,以降低交付定金后經營者倒閉、停業的風險。
二、增強維權意識。預訂年夜飯時,對重要事項,如能否自主點菜,能否自帶酒水,有沒有最低消費和其他雙方約定的事項要以書面形式注明;以包桌形式訂餐的,要詳細了解菜單內容,不能簡單地以幾涼幾熱進行概括,避免經營者偷梁換柱。經營者有優惠或其他承諾的,要詳細了解其承諾的具體內容并要求以書面形式注明。
三、及時依法維權。結賬時注意核對賬單,避免經營者多算費用。保存好相關的票據,出現消費糾紛后,及時撥打12315電話進行,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