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樓市旺季已來臨,當人們的消費目光都聚焦在各式各樣的優惠大餐上,并極力搜羅符合要求的“心水房”時,可曾想到在“利”字當頭應多留個心眼,并樹立良好的理性消費心態,避免因貪小便宜而陷入無盡的煩惱中呢?
為了更好地引導消費,本報特別在“五一”前期推出小范圍的置業調查,讓更多的消費者進一步認識和了解房地產行業,并對常見的消費陷阱具有一定的識別和判斷能力,及時有效地規避風險、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調查
多數消費者遭遇過陷阱
據了解,隨著房地產行業的不斷深入和快速發展,置業中涉及的侵權、違規等行為也逐漸增多,某些表面看似合理的說辭或做法,其實都是一道道消費陷阱。
多數陷阱存在于購房和物業
在調查中發現,多數消費者均表示曾遭遇陷阱,且涉及面比較廣,如查找房源、購房前后、租房賣房、物業管理等等。其中,購買新房和物業管理的反饋問題最多,占所有反饋問題的四成多。
從調查反饋的數據來看,消費者普遍擔心買房過程中遭遇陷阱或糾紛,約有近半數消費者認為建筑質量和合同陷阱問題較突出,其次是商家承諾的內容無法兌現、產品與配套貨不對板等問題。在二手房方面,絕大多數消費者表示對中介不放心,擔心交易過程中,存在欺瞞、欺詐及吃差價等行為。
消費者王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購房經驗不足,對如何檢驗房屋質量不懂,所以買房時根本看不出什么質量問題。“在重新裝修時,才發現木地板竟然要全部鏟掉,因為里面有白蟻。這還是一位好心人提醒我才知道的,不然就出大麻煩了。”
逾六成消費者“放棄”維權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個比較特別的現象,逾六成消費者在已知自身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只要不是什么特別突出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會選擇“放棄”維權,這似乎與時下經常聽到的“過度維權”存在某些反差。
“希爾頓廣場銷售中心陳列的樓盤沙盤,四樓平臺花園有一個兒童配套設施,可是交樓的時候并沒有這一設施,而是簡單地鋪設成普遍過道。”消費者黃小姐表示,可是業主群里誰也沒有提及此事,所以就沒有找開發商理論了。與“放棄”維權的消費者相比,一些消費者卻將維權堅持到底。
從反饋信息來看,質量維權、承諾維權和物業管理維權最為普遍。通常情況下,多數消費者會選擇先與商家直接交涉,其次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或通過媒體曝光來解決問題。
“記憶比較深刻的應該是去年尚書銀座天價物業費事件,那時業主們很齊心,所以物業管理公司最終被迫下調物業管理費。”該樓盤業主韓小姐如是說。
政府與協會要加大監管力度
對于市場屢現各種消費陷阱,約有過半消費者期望政府與協會加大監管力度,細化各種考核及審核條款,盡量在源頭杜絕或減少糾紛的出現,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和加強指導,并充分發揮輿論的監督能力。
調查反饋顯示,多數人認為在維護權益方面,經常吃閉門羹,很難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這無疑助長了商家的不法行徑和僥幸心理,無益于消費市場的健康發展。
現狀
陷阱重重消費者需多留心眼
隨著購房者的維權意識加強,消費陷阱逐漸變得隱蔽,通常情況下不易為人所發覺。
業內資深人士李先生表示,由于消費市場逐漸成熟和各種法規的完善,許多商家不敢明目張膽欺詐和欺騙消費者,通常會借助誘餌、讓利、贈送、糾纏等陷阱達成交易,他們對人性的弱點研究得比較透徹。
陷阱1
廣告
內容眼花繚亂真假難辨
廣告宣傳是樓盤推廣的最基本手法,因此也成為一些商家忽悠消費者的工具。有人曾羅列出商家常用的障眼法,運用廣告詞模糊戰略誤導購房人。如偏遠地段遠離鬧市喧囂,緊鄰鬧市即坐擁城市繁華;地勢低即四季如春,地勢高就俯瞰全城;樓間距即小就鄰里親近、和諧溫馨,樓間距大就通風、采光和視線佳……
與上述“揚長避短”手法相比,某些開發商甚至直接在廣告中融入“虛假”內容,結果自然是貨不對板,所以提醒消費者最好是眼見為實,切勿過分相信廣告內容。
★案例:2009年4月份,東莞南城某樓盤通過短信,發布了一則“周末買樓驚喜大折扣優惠”。短信內容稱,投入27萬元穩賺330萬元,用住宅價格即可購買東莞CBD唯一俯瞰500億元市政廣場的地標寫字樓!
同月,位于鎮區的另外兩個樓盤也有類似短信,稱“不用去‘拉斯維加斯’!也不用到澳門!只要周末上‘××堡’即可豪賭一把!國際水準的百家樂、21點等著你!買房額外0.98折!”、“2009常平收租王,0風險超8%高回報!嘉駿中心6A寫字樓……三重大禮優惠”。
在硬性廣告和樓盤宣傳手冊方面,同樣出現一些虛假廣告,如有的樓盤把市政配套“納入樓盤版圖”,欲將公共配套占為己有;有的樓盤則夸大優惠幅度,將消費者騙到售樓現場;有的二手中介則發布虛假房源,吸引消費者的眼光,從中提高來電咨詢量。
★提醒:虛假廣告傳播方式很多,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一是界定模糊。即廣告內容中提及的優惠往往有時效性,許多消費者聞訊到場后,多是失望而歸;二是數據虛假。通常出現在售價和面積方面,如起價往往是一兩套房子的標價,其他單位售價比起價高出很多;三是視覺誤導。通常商家會借助沙盤和樓書來誤導消費者,如沙盤四周交通便利,交樓時則部分道路“封閉管理”,當消費者投訴時,商家總會用“一切以實物為準,沙盤和樓書僅供參考”來搪塞業主;四是模糊規定。廣告中不可以使用“第一”、“首個”、“最”等等這樣的極端形容詞語,也不可以主觀預測,但許多地產廣告卻出現一些明示或者隱含房屋升值、保值的內容,而且出現極端形容詞。
陷阱2
特價
特價多為營銷噱頭
房價高已經成為置業難的一大門檻。許多商家為了迎合消費者“淘低價房”的需求心理,常常會推出“特價”、“特惠”單位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據了解,這一現象在樓市淡季時最為明顯,商家通常會用這一手法給消費者造成降價的錯覺,然后再通過現場直接溝通,引導購房者出手置業。
★案例:2008年奧運期間,許多開發商將營銷推廣與“中國每奪一枚金牌”結合在一起,并打出“中國每奪一枚金牌,就推出4套特價房”優惠。
在東莞,就有不少商家運用這一營銷手法。如東莞某開發商旗下三個項目就采取這種營銷方式:中國隊每獲一面金牌,將在當天各推出三套特價單位,分別打出7折、6.5折、7折的優惠,還聲稱促銷活動直到奧運會閉幕。
與巧妙結合事件營銷相比,個別商家的推廣則赤裸裸。2008年12月14日,寮步甲殼蟲之家打出“裸賣”口號,一口價2888元/平方米任選,僅限20套。
★提醒:每逢樓市淡季,許多樓盤都會推出各式各樣的特價廣告。事實上,這些“特價”單位往往都是噱頭,真正符合消費者要求的房源極少。
對此,提醒廣大消費者首先不要輕信宣傳,一定要實地考察,看看“特價”單位的實際情況。因為好的“特價”單位往往是內部消化,很難真正進入市場流動,消費者只有看的份,幸運率基本為零;如果“特價”單位經常存在,多數是偏、差單位,絕大多數消費者是不會考慮的。
因此,消費者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以免浪費多余的精力。
陷阱3
謊言
莫讓銷售員牽著鼻子走
在房地產銷售中,人們往往能發現這種現象,銷售人員天天說房子好賣所剩無幾,可過段時間回來,房子還是所剩無幾,不過“所剩房源”的位置變了。如果你質疑此前銷售人員所說是謊言,通常得到的回復是:加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銷售人員最主要就是能說會道,腦袋轉得快,能夠很好地化解消費者的質疑,否則就不是合格的銷售人員。
★案例:2009年,由于市場上的中小戶型供應量比較短缺,所以不少樓盤的產品走貨速度都很快。黃小姐到某樓盤售樓中心咨詢,售樓小姐熱情接待時表示房子很搶手,還帶著她到銷控表前一一指出已售單位,說趕快買否則就沒了。
當發現其猶豫不定時,故意低聲告知“公司感覺房子好賣,已決定從明天起每平方米加價100元,經理都不讓我們對外講,如果明天再買要高出8000多元了。”黃小姐當天認購了一套81平方米的小戶型,并交付了10000元的訂金。
可是,當黃小姐六天后來支付首期款時,無意中聽到另一位售樓小姐在勸說一位看房者,“明天起每平方米加價100元……”這時黃小姐才知道一切都是謊言。
★提醒:消費者要明白,購房者與銷售員是買賣關系,所以一定不要被銷售員牽著鼻子走,尤其是遇到那些為了沖業績的銷售人員,他們恨不得掏光消費者的腰包,多買幾套房子。
一般情況下,銷售人員只會將樓盤的好處介紹給購房對象,甚至夸大樓盤的價值。如配套如何全面、物業如何到位、交通將變得如何便捷、區域價值和升值潛力好等等,其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促成交易。這就使得銷售人員很難客觀介紹樓盤,尤其是那些會影響購買行為的話題,銷售人員必然絕口不提。
因此,需要消費者有很好的觀察及辨別能力,同時能借助其他渠道了解樓盤信息,只有這樣才能盡量避免受騙上當。
陷阱4
合同
謹慎簽訂合同避免糾紛
購房是一個專業性要求較高的交易過程,由于其法律法規多而復雜,故很多購房者都難以掌握,尤其是沒有經驗的首次置業者,連合同都沒見過,于是一些不講誠信的開發商,會在合同中設置了陷阱。
在房地產消費中,購房者與開發商對比無疑是弱勢群體,因此消費者在簽訂合同這道“護身符”上,絕對不能馬虎應付,否則會陷入被動的困境。
★案例:2008年,陳燕妮(化名)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房產認購協議書》,約定陳燕妮認購該樓盤一套3房2廳住宅,并支付定金2萬元。協議另載明:陳燕妮在簽訂認購協議時已詳細閱讀和了解該房地產公司在銷售現場公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補充協議等購房文本的內容。
一個月后,陳燕妮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認為該合同的補充協議有許多不公平條款,要求修改不公平條款。由于雙方觀點無法統一,最后只好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另一位消費者李小姐在東城某小戶型樓盤置業,但由于工程問題交樓時間延遲了半年左右,當李小姐拿出合同欲尋開發商索賠時卻發現,合同規定“延期交樓按總房價0.1%賠償”,最后雙方為“按日”、“按月”,還是“按年”賠償而相互扯皮。
★提醒:簽訂購房合同,是所有環節中最重要的一環,購房者的權利義務盡在其中。
業內資深人士李先生認為,市民在購房過程中,對契約合同的意識不強,有些不規范的開發商,使用的是自制合同,條款不對等,一旦遇到問題,購房者的利益將受到損害。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首先看清開發商證件和各種手續是否齊備。甚至可以對照樓盤廣告、樓書等宣傳資料中開發商的承諾進行比較,把沒有在合同書上體現的要求以補充條款的形式確定下來。”李先生表示,如在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購售雙方的責任義務要對等。
陷阱5
質量
收樓要慎之又慎
預售意味著很多房子是期房,即消費者無法直接看到現房,買房過程中是通過看設計圖和規劃圖,但是建設過程是否存在偷工減料問題,業主根本無法預知。
因此個別樓盤的規劃變成了“空頭支票”,配套設施要么沒有,要么縮水。另外,在面積、門窗、墻體等方面也時有問題出現。
★案例:去年底,南城某樓盤陸續通知業主收樓,結果業主們發現自己的房子多處出現漏水和空鼓現象。
“也不知道他們是怎么通過驗收的,明明有質量問題,還讓業主去收樓。”樓盤業主張先生表示,以前人家說小開發商信不過,現在終于見識到了。
無獨有偶,與該樓盤相距不遠的另一個新盤交樓后也出現質量問題。該樓盤業主梁先生告訴記者,收樓時大家都沒有發現,直到裝修時才知道。原來該樓盤幾乎所有單位的陽臺推拉門與陽臺,基本處在同一水平線,這意味如果陽臺鋪好地磚后,推拉門在“地下”滑動,完全起不到隔水的效果。
★提醒:小區配套設施的改變也是商品房預售糾紛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不少購房者在購買房屋時,很看重周圍環境和配套設施。
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在購買預售房時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在購房時要慎之又慎。首先,購房者要對購房協議逐字斟酌后再簽字,不給開發商留下法律上的把柄。另外,在購房時要對開發商的實力、信譽有所了解,而且要盡可能收集預售房屋的可靠資料和詳細規劃方案,比如說規劃圖表、房型結構圖等等,而不要單純看沙盤。
如果有條件,購房者最好找專業人士幫助選房和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