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警惕風險
商家為什么不用木材的標準名稱呢?國家家具及室內環境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家具檢測室主任孫書冬介紹,“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由于國內的木材無法滿足國內生產的需求,不少木材從非洲、拉美、東南亞等地進口,有些是國內沒有的木材,當時也沒有相關規范,有些商人就根據花紋與現有木材的相似程度給取了各種各樣的俗稱。”據了解,消費者在市場上看到的各種名稱有的屬于沿用到了現在的俗稱,有些則屬于商家“為概念炒作而自取的”,因此標注不規范、叫法混亂以混淆視聽的情況確實時有發生,而這也給消費者的選購帶來了一定風險。
1.冒名頂替
因為采用的是俗稱或商家自取的名字,消費者自身無從辨別材質真偽,此外,更需要消費者提高警惕的是,某些不良商家會將以“相似名稱”的方式將相似木材制成的地板或家具高價銷售給消費者,如將西南樺木以“國產櫻桃木”或“櫻桃木”的名稱來與櫻桃木相混淆;而售價兩三萬元一件的家具材質是“屬于紅木”的“非洲花梨”,但 “非洲花梨”并非規范名稱,只能依靠樹種鑒定來辨明身份,是否屬于紅木尚不得知。
2.以假亂真
由于采用了俗稱,也給了一些木材以假亂真的機會。”孫書冬介紹,產自非洲的奧克欖木的俗稱是“紅胡桃木”,也有人稱其為“桃花芯”。有的商家就將顏色相近的“人面子”、“坎諾漆”也稱為“胡桃木”,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
3.移花接木
此外,名稱的精準也是消費者不可忽視的。孫書冬介紹,一般來說“胡桃木”對應的是“黑核桃木”,而國內產的“楸木”的正規名稱應該是“核桃木”或“核桃楸”。如果消費者購買“黑核桃木”,一定不能忽視“黑”字,否則有可能從“黑核桃木”變成了“楸木”。此外,“橡膠木”與“橡木”也僅有一字之差,有的銷售員會在銷售時模糊介紹,消費者需要警惕不良商家的“移花接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