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國土部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也有房管部門頒發的房產證,負責拆遷的街道領導還曾為宅基地上的地面附屬物列出過具體的清單和賠償金額。然而,由于賠償標準不透明,遭到拆遷戶反對,多次協商未果后,當地相關部門竟然以“無證建房”為由,向拆遷戶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
7月31日早晨5點多鐘,天剛剛亮。由汝南拆遷辦、城管及當地政府組成的拆遷隊伍100多人來到翟得元家,以他無證建房為由,將他家2008年建起的5間房屋強拆。隨后,拆遷隊伍又拆了幾處民宅,場面震撼,陣勢龐大。

時間回到4月10日。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汝寧街道辦事處西關村三組村民翟得元收到了三份當地城管部門下發的《限期拆除通知書》。自去年4月份開始,當地開始大規模拆遷,翟得元從未見過拆遷公告和補償公告,這份通知書是他見到的惟一的帶有公章的東西。
西關村的這次拆遷地塊位于古城大道西端和諧家園的北側,涉及20多戶拆遷戶,目前大部分已經拆除,只有兩戶沒有拆遷,翟德元是其中的一戶。
房價高漲、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致使強制拆遷和暴力拆遷事件層出不窮,如何解決好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充分保障老百姓的利益,落后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是對地方政府執政能力的一種考量。
在西關村記者看到,附近的房地產開發搞得熱火朝天,一些新建和在建樓盤隨處可見,附近有一片幾百畝的農田已經被當地一家名為建得威地產的房地產企業圈了三四年,至今尚未動工,圈起來的土地上雜草橫生,空曠的圍墻內成了一片天然牧場,圍墻內有上百只羊正在吃草。
對于自家的房屋被定性為無證建房,翟得元有太多話要講。
1992年,翟得元響應汝南縣政府號召,發展種豬養殖業,在自家兩畝責任田上建起了養豬場。翟得元向記者出示的一份汝南縣公證處的公證書顯示,1992年10月23日,西關第三村民組曾和翟得元簽定合同書,合同書明確標注西關第三村民組同意翟得元在自己所劃分責任田上辦養豬場,并注明了用地面積和使用年限。
1995年,西關村二隊大街擴路,需要安置拆遷戶。當初豬場南部的一畝多土地被村民小組收回,地上的部分建筑拆除后也沒有進行補償,而是將豬場北半部作為宅基地賠償給了翟得元。翟得元分別以翟得元和肖麗的名義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兩份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者姓名分別為翟得元和肖麗,用地面積分別為263.3平方米和247.8平方米。翟得元告訴記者,自家的宅基地分為三戶,除了自己和肖麗外,當初賣宅基地時六下的6米寬一處宅基地賣給了翟燕,翟燕已經建好了房屋,且已經交納了土地使用費,只是沒有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他向記者出示的一份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票據顯示,2000年12月20日,翟燕曾交納過一筆2000元的土地使用費。
在翟得元家的兩本房產證上記者也分別看到,房屋所有權人為翟得元的房產證顯示,房屋結構為磚混,房屋總層數為兩層,所在層數1-2層建筑面積134.3平方米,設計用途為住宅。另外一本房產證顯示,房屋所有權人為肖麗,房屋結構分別為磚混、磚混和磚木,房屋總層數均為一層,建筑面積分別為24平方米72.5平方米52.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49平方米。而且,在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時翟得元和肖麗均交納了相關費用,在翟得元家記者也見到了當初交納各項費用的票據。
西關村緊鄰城區,村里的宅基地有集體劃分的,也有個人購買的,在翟得元家附近已經拆除的20多戶村民中,大部分宅基地的面積為11米x17米,房屋產權面積也只有三間那么大,產權面積大部分在80平米左右,但是大部分建設的均為兩層小樓房,實際建筑面積三四百平方米。政府在拆遷過程中對有證和無證部分都進行了補償,這種實際面積和產權面積不符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在汝南縣城區這種現象很普遍。當地一位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他們家的產權面積是80平方米,實際建筑面積200多平米。
這次的拆遷是從2011年4月份開始規劃的,最初,汝寧街道辦干部呂海燕、崔海軍等找到翟得元,他們解釋說是要建設康寧新城,開發商是汝南縣城建開發公司,拆遷戶將被安排到和諧家園。街道辦最早提出的賠償標準為,有土地證和房產證的房屋拆遷1平方米補償1平方米,沒有取得土地證和房產證的房屋,每平方米賠償300元,土地每平方米賠償90元,當時就遭到了翟得元的拒絕。
10月1日左右,當地政府將賠償標準進行了提高,除了每平方米土地賠償90元,有證房屋每平方米可換置1平方米外,無證房屋的標準由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690元。12月31日,西關村委會和汝寧街道辦事處曾三次前往翟得元家做工作,但是,就賠償問題雙方一直也未談妥。#p#副標題#e#
雙方僵持近一年后,今年3 月16日左右,汝寧街道辦事處干部崔海軍和一名帶眼睛的男子來到翟得元的家中,這次的拆遷理由是政府要修路。4月10日,城管執法局送來了《限期拆除通知書》。
對于《限期拆除通知書》汝寧街道辦事處陳書記告訴記者,通知書是城管局下發的,和街道辦沒有關系,并向記者一再解釋他們只拆無證部分,有證部分不會進行拆遷。他還告訴記者政府已將附近的違章建筑進行了拆除,至于這些“違章建筑”為何還給予了賠償,陳書記沒有進一步進行解釋。當記者提出汝寧街道辦轄區產權面積和實際面積不符很普遍,街道辦會否將這些都作為違障建筑拆除時,陳書記解釋稱:“將逐步拆除。”
當地城管部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表示,街道辦事處沒有執法權,城管局只是協助街道辦工作,拆遷戶只需向城管局出示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復印件就不會被強拆。
拆遷工作已經進行了一年,到現在翟得元也沒有弄明白自家的房屋拆除后將做何用途,他也未看到本該張貼公示的補償公告,政府最初說要進行房地產開發,最近又有政府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是修路。“無論是蓋樓也好,修路也罷總該讓老百姓拆得明白。”翟得元說。
另據當地村民反映,汝南當地涉嫌以新農村建設為名大肆進行房地產開發,涉及土地并沒有根據規定進行招拍掛手續,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對于事件的進展,記者將繼續關注。(李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