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餅干、酒類、水果制品、飲料和食用農產品等5類食品54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27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餅干11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15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水果制品4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12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105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北京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朝陽百子灣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廈門市新濱南建材有限公司進口的珍珍麥吉奶油夾心餅干(原產國:
菲律賓),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22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0mg/kg)高出22.0%。初檢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二)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健翔煙酒經銷店銷售的標稱內蒙古鄂爾多斯酒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鄂爾多斯敬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452mg/kg。國家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福州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佳寶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九制陳皮(話化類),鉛(以Pb計)檢出值為8.00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mg/kg)高出7.0倍。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四)京東商城艾康沙棘官方旗艦店(經營者為甘肅艾康沙棘制品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甘肅艾康沙棘制品有限公司出品、晉中市華達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沙棘果汁飲料,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3×103CFU/mL、1.3×103CFU/mL、1.9×103CFU/mL、1.5×103CFU/mL和1.6×103CFU/mL,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mL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2CFU/mL。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五)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充市英倫城邦分公司銷售的鮮烏雞,磺胺類檢出值為723μ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0μg/kg)高出6.23倍。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銷售的鮮鴨,氯霉素檢出值為0.25μg/kg。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海南龍昆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來自廣州王品貿易有限公司的青棗,氧樂果檢出值為0.15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02mg/kg)高出6.5倍。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八)海口加旺現代農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柑橘,三唑磷檢出值為0.58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2mg/kg)高出1.9倍。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九)海口龍華何進文魚攤銷售的羅非魚,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為3.27μg/kg。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十)海口龍華鑫蔡興芬貝殼攤銷售的白貝、蛤蜊(貝類)和貴妃蚌(貝類),氯霉素檢出值分別為1.45μg/kg、1.56μg/kg和0.97μg/kg。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十一)海南盛盛百佳匯商貿有限公司海榆店銷售的菠菜,毒死蜱檢出值為5.65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mg/kg)高出55.5倍。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山西、內蒙古、福建、廣東等省(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北京、內蒙古、福建、海南、四川、甘肅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