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讓用戶不堪其擾
治理效果不盡如人意
垃圾短信治理的困境究竟何在
垃圾短信漫天飛舞,治理效果不盡如人意,手機用戶飽受困擾。早前,本報曾報道過垃圾短信治理的問題,運營商表示,“通訊權誰都有,我們不是執法部門,不可能在短信沒發出之前作出屏蔽處理,而且目前的監控技術根本就達不到這一點。”
今年9月,廣州的一位手機用戶不堪忍受垃圾短信騷擾,將電信運營商告上法庭,而被告方律師“把原告加入電信‘紅名單’便可收不到垃圾短信”的說法,等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說明垃圾短信屏蔽處理技術其實早已成熟。那么,垃圾短信治理的困境究竟何在?
技術不力還是利益給力
“紅名單”的出現意味著垃圾短信治理的技術有可行性
由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短信舉報受理中心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手機短信息狀況調查報告》顯示,2011年上半年短信息用戶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13條,環比上漲了1.6條,同比上漲了14%。收到垃圾短信息占全部短信息的比例為27.3%,收到垃圾短信的數量和比例均呈現出上升趨勢。
隨著垃圾短信數量的增多,用戶對垃圾短信的不滿意程度也有所提升。調查顯示,2011年上半年短信息用戶對垃圾短信息治理效果感受指數為30.8,同比下降了2.8。
垃圾短信漫天飛舞,治理效果不盡如人意,手機用戶飽受困擾。今年9月,廣州的楊先生因不堪忍受短信電話騷擾和個人信息泄露,一紙訴狀,將中國電信(微博)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推上法庭。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最具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被告方律師解釋稱,接到傳票后,電信公司已經將原告列入一份“紅名單”,通知全體代理商不得再向原告發送廣告短信。并且,按照被告方律師的說法,“那份紅名單基本都是省領導、市領導等級別的人,原告能受此等待遇,可看出我們誠意!”
因為打了這場官司,楊先生被幸運地列入了“紅名單”,也真的開始享受起不被垃圾短信騷擾的“高干待遇”。
所謂紅名單,就是為避免垃圾短信發到相關部門領導那里,運營商利用技術手段,將一些“重要人物”的手機號進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戶一樣收到垃圾短信。被列入“紅名單”的主要是省市領導級別的人,進入紅名單后,運營商會通知全體代理商不得向其短信電話騷擾。
案件一經公布便引起一片嘩然,尤其是“紅名單”的出現說明了一個事實,即從監控技術的角度來說,垃圾短信的治理是有可能的。那么,為什么運營商一直偏要以“非不為也、實不能也”的姿態出現在眾人面前呢?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李曙光說:“垃圾短信一直難以解決,歸根結底,并不是技術層面的問題,而是利益的問題。運營商與垃圾短信發送商之間存在著利益關系,運營商為發送商提供短信發送平臺甚至泄露用戶個人信息,從中可以獲取不菲的收入。因此,讓運營商‘自斷財路’,實為不易。”
某位業內人士所說,“垃圾短信愈演愈烈的背后,是一個新興的短信群發行業在崛起。而助推垃圾短信泛濫的,是這個行業構成的經濟利益鏈條。” 短信群發公司通常發送一條短信,要向運營商支付0.03元至0.05元的服務費,以通常每次發送10萬條為例,給運營商的報酬就高達3000元。并且,信息發送量越大,利潤就越多。此外,短信群發公司通過投放廣告、業務定制等方式所獲得的利潤還會與運營商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