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行人在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前查看房屋租賃價格 新華社發
試點中的上海二手房資金監管系統除了管住買賣雙方的資金外,還要嚴防房產中介中出現“范跑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有關人士近日透露,一份關于房產中介必須交保證金的制度在初步醞釀中。
試點中的二手房資金監管系統在具體操作時分為兩種情況,一種由品牌規模中介直接參與,另一種如是誠信度較差、資質不高的小中介則借用第三方辦理。無論哪種情況,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協助資金監管仍起到重要作用。據分析,建立房產中介交易保證金制度,將提高購房者交易的資金安全性,今后,中介卷款私逃的現象將不大可能在上海發生。比如對需從業的房產中介,要求繳納100萬元保證金打入銀行指定賬戶。
針對大型房產公司門店多、經受業務款項大的特點,根據分支機構數量其保證金數額相應提高。比如,年經手交易涉及金額超過2億元的中介,其保證金按照涉及金額的20%—30%繳納,即1000萬元以上,以此類推。
所有的交易保證金將交由房地產交易中心監管,包含交易中心及中介公司在內都不可以動用,直到該中介公司注銷且無任何資金糾紛后方可取回。顯然,如果全面推行中介保證金制度,夫妻老婆店似的中介門店將難以生存,更多的是鼓勵企業做強做大。因為即使是對幾家大的中介公司來說,這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對其營運資本形成很大壓力。
目前,很多小房產中介公司的注冊資金僅為50萬元甚至更低,卻操作1000多萬元的高檔住宅買賣,或者同時操作數筆上百萬的房屋買賣。如果資金流入中介公司的賬戶,一旦出現卷款私逃現象,該公司是不具備如此大筆款項的賠償能力的。因此,中介交易保證金制度有利于提高保護購房者的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