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供熱辦:物業公司不得將采暖費與物業費捆綁收繳
新華網哈爾濱11月26日電(記者梁冬)哈爾濱市一些代收采暖費的物業公司為避免居民欠繳物業費的現象,竟將物業費與采暖費捆綁收繳,若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拒收采暖費,不開栓供暖。如此做法引起哈爾濱市許多業主的質疑。
哈爾濱市香坊區和平糖廠小區陳女士日前向記者訴說了對于該小區物業公司搭采暖費收取物業費現象的不滿。據她介紹,今年夏天,她家客廳內的天棚有兩處滲水,物業公司給維修后,因為不知道維修后的效果,陳女士便表示先不繳物業費,但物業公司卻說,不繳物業費就不收采暖費,就得停止供熱。無奈,陳女士只好一起交了兩種費。“現在啥費都交了之后,屋里的暖氣也熱了,但我心里卻還是發堵。物業公司有什么理由以停熱的方式要挾我們交物業費?沒有了對物業公司的限制,今后這小區服務該如何保證質量?”
隨著供暖期的到來,在哈爾濱,物業公司這種搭采暖費收取物業費的現象不在少數。這些物業公司認為,一些小區居民以各種理由不繳納物業費,甚至還有個別居民惡意欠費,只有在收取采暖費時搭車收取才能保證居民及時繳納物業費。
對于一些物業公司隨意捆綁收繳、搭車收費現象,哈爾濱市供熱管理辦公室的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物業費與采暖費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收費。按照規定,供熱單位及代收采暖費單位,不得以未交物業費等為由拒收用戶采暖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