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利錦麟天地雅苑
按SEC的描述,皮特森的主要操作方式是,秘密伙同中國官員注冊成立海外公司,之后向摩根士丹利謊稱該公司為永業集團全資子公司,說服摩根士丹利出售股份給該公司。
2002年,在一個代號為“Wally”的項目中,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第四期作為一個少數股權伙伴,與永業集團和其他投資者一同投資了上海盧灣區的兩棟樓,即錦麟天地雅苑。
隨后的2004年,在一個代號為“Cavity”的項目中,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第四期與其他投資者購入了錦麟天地雅苑中的一棟樓。當年10月,在摩根士丹利和皮特森商量購買事宜時,皮特森、前述中國官員以及一名加拿大律師秘密計劃在大摩房產基金第四期完成上述購買交易后,購入部分第四期的股權。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上述三人用了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企業Asiasphere Holdings Ltd作為購買載體,其中中國官員擁有該公司47%的股份,皮特森占有約40%股份。
隨后,皮特森告訴摩根士丹利員工,Asiasphere是屬于永業的全資子公司,且永業的前董事長能夠將錦麟天地雅苑以低價賣給大摩。
2005年11月,正值Asiasphere從第四期房產基金購入股份時,皮特森通過Email向同事強調,“我們欠永業一個人情……是永業給了我們這筆交易。”皮特森還說,該中國官員可以幫助從其他政府部門拿到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