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獲悉,《產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標限定值和目標值(第一部分)房間空氣調節器家用電冰箱》國家標準已通過審查,并已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將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實施。
據該標準第一起草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與環境研究所資源綜合利用研究室主任林靈介紹,這項標準的制定主要是為了促進企業設計生產產品時盡可能多地使用可再生利用材料,盡量避免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材料,并促進企業盡可能地將非金屬材料的成分標注出來。該標準要求企業對產品中的塑料成分、可拆解成分進行標注,同時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得超過國家限定。林靈解釋說,要求對產品的可拆解成分進行標注,主要是為了將來更便利地回收利用,比如塑料的成分是最難區分的,如果產品上進行了標注,回收時就比較方便。
據介紹,這是我國首次制定家用電器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標限定值和目標值國家標準。在標準的征求意見稿中,對空調和冰箱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標進行了限定。根據要求,空調可再生利用率指標限定值(也就是最低允許值)要達到87%,冰箱可再生利用率指標限定值要達到85%,而它們的目標值要分別達到90%和88%。后經過修改形成的送審稿,對兩種產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標有一定的調整,如空調再細分成室內機和室外機,分別設定限定值和目標值;冰箱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標限定值則由85%調整為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