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鋒
舉報人 PK 石元春
1 舉報信:石元春的院士推薦書中,提到“半濕潤季風氣候區水鹽運動理論”是前人的成果并非石元春的發明創造。
石元春:這是毫無事實根據的指責。1961~1964年間每月獨自一人前往采取土樣、水樣和畫鹽斑圖,進行土壤水鹽運動觀測。可惜所取得的大量數據資料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丟失了。
“半濕潤季風氣候區水鹽運動理論”是前人的成果。我不僅沒找到前人有這方面的論述,而且在我們研究期間,這些前輩多已作古,他們不可能也沒有參加過和指導過我們的工作,我們的研究成果怎么會成為“前人成果”呢?
2 舉報信:“旱澇鹽堿綜合治理實踐,主要是田園教授的成果并非石元春所為。”
石元春:田園是華北水利電力學院的一位老師,當時在石家莊蹲點,聽說農大在曲周張莊搞了個試驗區,想過來看看。在張莊試驗區住過一兩夜,以后再也沒有來過,張莊試驗區的旱澇鹽堿綜合治理實踐怎么會變成是田園教授的成果了呢?
該“舉報信”沒有出示任何這方面的舉證,如田園老師關于張莊試驗區治理實踐方面的設計、文章和參加了什么實踐等。故此純屬捏造。
3 舉報信:“黃淮海平原農業發展戰略”不是石元春做的。
石元春: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1983年編印的《黃淮海平原農業發展戰略研究》報告的“后記”中有一段說明:“本報告主編和執筆人是石元春、賈大林和劉巽浩”。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于1983年頒發的獎勵中我是獲獎人之一。怎么會不是我做的?
■ 對話
李季倫:“不能否認有個人恩怨”
昨日,針對石元春回應舉報信的內容一事,帶頭寫實名舉報信的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資深院士李季倫做出回應稱,“我說的我全部負責”、“我等著法院傳票”。
新京報:石元春對舉報信一一做了回應,特別是對黃淮海平原的水鹽運動、旱澇鹽堿綜合治理,說沒有證據,您怎么看?
李季倫:附件里都有證據。我不隨便造謠,我不是搞土壤的,我不懂,我是搞微生物的,是根據材料整理的。
新京報:什么材料?有原始證據嗎?
李季倫:是根據別人的材料內容整理的,都是原始材料。有的是其他院士發的信,我來做整理。如果整理的不對,錯怪了他,我負責,我道歉。
新京報:涉及您自身利益的主要是第10條,“既未開發過李季倫的阿維菌素,更不知什么6個股份公司和10億美元訂單”,您怎么看?
李季倫:深圳日報有他的講話,他要做一個企業家,報紙是我學生從深圳郵寄過來的。他說沒搞過公司,怎么沒搞過,500萬一個錢沒回來。我對天宣誓,我不會說假話。是有這么回事。
新京報:石元春說,自己擔任校長的八年間,學校正處于一系列重大改革和發展時期,在進行改革和推動工作過程中,難免會有某些工作失當和不周之處,進而在感情上傷害到一些同志。對此,他表示歉意。
李季倫:感情上表示歉意?不是歉意的問題。我的意思是,他不要再忽悠人了,你(石元春)身份不同的啊,已經做了院士了,又是個科學家,又是個大學校長,不能這樣忽悠人。
新京報:石元春說,“發展生物質產業是利國利民,李先生認為是禍國殃民,這是學術觀點不同。學術上鼓勵百家爭鳴,不應該是個人指責”,您怎么看?
李季倫:我沒說過“禍國殃民”,我是搞生物質的。明人不做暗事,我敢于實名講,實名舉報。
新京報:他說,您竟以86歲高齡和資深院士身份為他人沖鋒陷陣。是被人利用了嗎?
李季倫:我不是孩子了。我說的我全部負責。如果誣陷,我甘愿受國法處罰,我認賬。假如你(石元春)誣告,你要負責。
新京報:網上有言論說,你們都已80歲的人,20年前的事情拿出來,有私人恩怨在里面?您怎么看?
李季倫:我不能否認,有個人恩怨,他把我搞得太慘了,實在忍無可忍,不能說沒有這個因素。
我有責任揭露他,要警醒后人注意。86歲了,我圖什么?國家給的待遇很好,如果他不再忽悠,我絕對不再講,他還在忽悠。
新京報:中國農業大學也發出了官方言論,您怎么看?
李季倫:很明顯是偏向石元春的,他在農大有很多人。連農民都替他說話了。
新京報:他要您停止舉報信造成的影響,否則將告上法庭,您有什么應對措施?
李季倫:我現在等著法院傳票,我要自己去法庭。(記者 仲玉維 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