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7名高三學生因參加了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而獲得了高考加20分的資格。今年的考生多是1991年、1992年出生的孩子,而“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規定參賽選手的出生時間是1996年至2000年。高三大哥、大姐們與初中生、小學生同臺競技,正是為了獲得高考加分而公然進行造假。
此為今年以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申請高考加20分的考生公示名單。(為保護學生隱私,略去其名)
“對照成績冊與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他們很明顯是在搞突擊測試,拿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8月12日,杭州林先生向記者提供了一份今年浙江高考體育加分造假亂象的新證據。
在浙江遲遲不查處63名高考體育加分考生(詳見8月6日本報報道的55名考生,加上6月21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增補公示的慈溪中學以及慈溪市育才中學、實驗高中8名考生),利用跨區域參加全國無線電測向錦標賽東北、華北、華東、中原、華南、西南分區賽的測試成績,造假審批國家二級運動員的情況下,林先生說:“社會良知與責任讓我站出來說話,這樣才能讓浙江高考加分造假的更多真相大白天下。”
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林先生表示:“我不是沒有能力與資源為兒子運作直通國家二級運動員的加分資格,而是多次拒絕好心朋友、甚至學校領導與老師主動操辦此事的好意。因為我不希望兒子通過這種方式加分。”
大哥大姐“躋身”全省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
依據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參賽年齡組設為14歲組(1996年出生)、13歲組(1997年出生)、12歲組(1998年出生)、11歲組(1999年出生)、10歲及以下組(2000年及以后出生)比賽,選手不得越組參賽。
但是,今年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的高考體育加分名單中,寧波市鄞州中學的陳某、鄞州五鄉中學的應某、寧波二中的郟某、杭州市第九中學的鄭某、西湖高級中學的劉某、金華市浦江中學的趙某、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的歐某等7名考生,均因為參加了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而獲得了高考加20分的資格。
“今年的高考生多是1991年1992年出生的孩子。而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規定參賽選手的出生時間是1996年至2000年,那明顯有問題。”林先生說:“高三‘大哥’、‘大姐’們莫名其妙地與中學生、小學生同臺競技,成為天大的笑話。這是為了高考加分公然進行造假。”
除此之外,據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今年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的高考體育加分名單中,還有嘉興市平湖中學的季某、俞某,平湖市當湖高級中學的呂某,杭州市第二中學分校的朱某等4名考生以參加2009年浙江省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或冠軍賽名義;寧波中學的陳某則以2008年浙江省少年兒童游泳冠軍賽名義,分別獲得高考加分20分。
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獲得的2008年、2009年浙江省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或冠軍賽競賽規程中,都明確規定了選手的年齡必須在14歲以下,且不得越年齡組別參賽。上述5名2008年、2009年參加比賽的考生年齡都遠遠大于當年比賽的中小學生,都是在高考之前幾個月內突擊參加游泳比賽的。
成績不達標,交錢“搭車”參賽就可以直通國家二級運動員
中國青年報記者查閱了2009年、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和2008年冠軍賽的報名統計表,從頭至尾都沒有找到今年上述12名高考考生的報名參賽信息。網名叫“飛揚”的知情女士向中國青年報記者透露:“這些高考生顯然是一個‘搭車’參賽的特殊群體。”
翻閱2009年和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記者發現借助游泳池賽道渾水摸魚的高考體育加分群體的一些蛛絲馬跡。競賽規程是這樣的:“通級”選手需提前向大會提出申請,報到時交納100元/項,全能項目150元/項的“通級”費用,比賽時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方可進行測試。申請“通級”運動員報名表中要標注“通級”與項目。
以今年2月參加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的7名考生為例,女子其他組郟某的50米蝶泳沒有競爭對手,自己游自己的。歐某的50米仰泳只有一個競爭選手。100米自由泳只有劉某、鄭某兩名應屆高考生參加;男子其他組陳某的50米蛙泳、應某的50米蝶泳,各自與另外兩名選手競爭。趙某的50米仰泳也只與5名選手角逐。
體育加分造假的水太深
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的歐某參加了2010年浙江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第一站50米仰泳在今年2月時,成績記錄是43.60秒,低于今年本屆錦標賽女子14歲50米仰泳全能組最后一名不達標選手的42.42秒的成績。
根據2010年3月1日以前施行的國家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2005年10月1日版)規定,游泳項目申請、審批國家二級運動員必須是地市級及以上級別正式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者。溫州市歐某考生的50米仰泳成績比國家二級運動員38.50秒標準低5.10秒。可到了浙江省體育局公布的2010年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成績冊上,歐某的成績變成了“34.7秒”。
“缺乏競爭對手的比賽或測試,選手的競技水平發揮程度可想而知。他們造假連成績都不修改,終于露出了馬腳。”林先生說,“這些考生就是‘搭車’測試,然后用測試成績代替比賽成績,造假申請、審批國家二級運動員進行高考加分。”
林先生透露,上面交給游泳錦標賽組委會100元/項或150元/項的費用,在國家二級運動員“通級”費中的零頭都算不上。有一個教練就多次托人叫他為兒子走此加分捷徑。教練對他說:“你兒子去稍微訓練一下,然后參加一次比賽測定,甚至可以由‘槍手’運動員替考,只要有成績就給你申請國家二級運動員。費用在兩萬元左右。”
“高考體育加分造假,與既得利益集團緊緊捆綁,水太深了。”林先生與浙江眾多孩子讀高中的父母一道,對國家機器與社會輿論維護高考公平、公正環境寄予厚望。 (記者 李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