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萬元購買的新車開了不到9個月,在行駛過程中竟然發生了自燃。29日,市民許先生向本報投訴海馬汽車。
去年7月初,許先生在南昌市青山湖大道的江西廣旬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款價值10萬元的“FREEMA”牌的海馬汽車(5座)。“把新買的汽車開回來后,我一直按照廣旬汽車公司售后人員相關提示,認真地對汽車進行保養、維護。”許先生告訴記者。
今年4月19日20時許,許父駕駛新買的汽車來到新余高速收費站準備去樟樹。當天晚上9時許,許父在行駛過程中,聞到車內有一股較濃的塑料味,并且,腳底下也感覺到比較燙。許父立即將汽車靠邊停下。“當我剛把汽車停穩,就發現前引擎有煙冒出。待我打開機蓋后,就看到近一米高的明火往外竄。還沒待我來得及自救,車子已經開始大面積出現燃燒癥狀,5-6分鐘后,整個車子就被燒得面目全非。”許父告訴記者。
隨后,許先生撥通了廣旬汽車公司售后服務電話。次日,該公司相關人員來到事發現場。工作人員向許先生提供了公司調查結果,他們認為:汽車發生燃燒事故前,出現過猛烈碰撞事故,導致車子內部的電路斷短,才引發一系列的問題。該公司拒絕擔負責任。
29日上午,記者與許先生一同來到江西廣旬汽車公司。該公司售后張經理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廠家對燃燒后的車子進行檢測時發現,左前梁出現彎曲。“基于此,廠家初步認定是出現事故后打火引起的自燃,這就不屬于車子本身問題引起的自燃,許先生應該找保險公司賠付。”張經理說,許先生如果能夠證明左前梁彎曲是自燃后發生的,廠家愿意承擔責任。
許先生告訴記者,保險公司卻認定是車子本身問題引起的自燃,要自己找廠家索要賠付,而廠家如今卻否認是車子本身問題,要自己去找保險公司索要賠付。“我就像一個皮球一樣被他們踢來踢去!”
許先生的損失到底改由誰負責?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