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日前深夜“伏擊”酒后駕車者,并首度利用當地媒體對首批醉酒駕車情節惡劣的違法人進行實名曝光。實名曝光醉駕者的做法引發了社會爭議:有人拍手稱快,認為警方這一強力整治的方式,是一劑藥效猛烈的“醒酒湯”,對所有酒駕者具有很強的威懾力;但也有專家建議,警方對實名曝光的做法還需出臺細則規定加以明確,“醒酒湯”要讓酒駕者喝個明白。
日前,福州警方在市區多條路段的酒樓、娛樂場所等集中地,“伏擊”酒后駕車者。在8月18日深夜至19日凌晨的四五個小時內,警方就查獲了酒后駕車29起,醉酒駕車6起。警方除了將這6名醉駕者依法拘留,還將6人的姓名、籍貫、職業和車牌號碼等個人信息在當地媒體曝光。
記者在這份曝光名單上看到,6名醉駕者多數經商,其中3人是“福州人”,兩人為“福建人”,一人來自“廣州珠海區”。來自“廣州珠海區”的羅姓商人當晚駕駛一輛廣東牌照的小車,酒精測試值高達136.8毫克/100毫升,遠遠超過了醉酒駕車標準。還有一位王姓“福建人”的酒精測試值竟高達203 毫克/100毫升,是6人中酒精值最高的一位。
據警方介紹,以一位體重70公斤的成年人來說,要喝8瓶左右的啤酒,其體內酒精含量才能達到203毫克/100毫升。
福州警方沒有對實名曝光醉酒駕車的做法向社會加以詳細解釋,也未公開表示是否將會再次曝光一批醉酒駕車者的個人信息。
不少福州市民對警方實名曝光醉酒駕車的做法拍手稱快,認為對“酒駕”者,不強力整治難有威懾力。
“現在,"酒駕"行為屢見不鮮。在部分開車人的眼中,體驗酒后速度的刺激,遠不是道路安全的良心顧忌所能阻擋。”一位家住市區湖東路的陳姓市民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防止醉酒駕車行為傷害他人生命與社會和諧,必須采取強力措施加以整治。把醉酒駕車者實名曝光,將對所有酒駕者產生很強的威懾力。”
福州市直機關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已有5年駕齡,雖然偶爾也會在喝一點酒后駕車上路,但僥幸一直都沒有出過什么交通事故。最近看到福州警方對醉酒駕車者進行實名曝光,他感到警方的專項整治很有威懾力,以后若酒后駕車被逮個正著,又被實名曝光,那簡直會讓他臉面掃地。
在福州市拘留所呆了幾天后的王姓“福建人”見到記者第一句就是:“我這下再跟朋友出去,肯定成了酒后駕車的反面典型。這次教訓太深刻了,現在每次朋友過來探望我,我都會囑咐,別酒后開車。”
公安部日前在開展全國統一的懲治酒駕行動時原則上允許,對情節惡劣的酒后駕駛違法人,要公開曝光。法律專家建議,在采取實名曝光醉駕者等嚴懲措施時,各地警方還必須出臺相關的細則規定加以明確,“醒酒湯”要讓酒駕者喝個明白。
福州祖函律師事務所邱宏福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公安執法部門開展酒后駕車專項整治,對維持良好的社會治安是當務之急,但一些地方公安執法部門對整治中出現的情節惡劣的違法人是否要公示、如何公示,都沒有明確的細則規定。
廈門大學教授陳培愛告訴記者,盡管目前各地嚴厲整治“酒駕”已有一段時間,但仍有心存僥幸者或自認為有背景的駕車者,不惜以身試法,這不僅暴露出少數駕車者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也說明在沒有明確法律細則規定支持下的執法顯然威懾力不足。
“當前,各地警方采取實名曝光醉駕者等嚴懲措施,必須及時出臺相關的細則規定對此加以明確,"醒酒湯"要讓酒駕者喝得更明白。”陳培愛建議,“只有從法律層面加大對酒后駕駛行為的行政和刑事處罰力度,建立長效機制,"酒駕"陋習才會逐漸從路面消失,形成城市交通文明的新風尚。”